正保會計網校為南京市會計繼續教育指定的網絡合作機構
關于開展南京市201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
寧財會[2019]305號
市各主管部門、產業集團,各有關單位,各區(園區)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8〕10號)和江蘇省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蘇財規〔2018〕22號)的規定,現將我市開展201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教育對象
我市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在寧部、省屬企業的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
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二、繼續教育類別、方式及內容
201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分為企業類、行政事業類二個類別分別開展。
(一)企業類(含公司、企業)
1.學習內容及學時:《會計人員管理辦法》、《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企業會計準則等,共90學分。
2.學習方式:網絡培訓。
(二)行政事業類(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
1.學習內容及學時: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行政事業單位相關財政業務等,共90學分。
2.學習方式:網絡培訓和面授培訓兩種方式。
市級行政單位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采取面授方式,由市財政局組織實施;市級事業單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網絡學習。
3.面授培訓時間、地點
(1)面授培訓共舉辦4期,分別是9月17-18日、9月19-20日、9月23-24日、9月25-26、27日(其中新進人員培訓時間9月25—27日)。
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培訓地點
南京市財會教育中心(南京市北京西路2—1號)。
4.組織管理
(1)2019年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面授培訓由南京市財政局會計處主辦,南京市財會教育中心具體實施(電話:025-83242851)。
(2)參加面授培訓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應持身份證參加培訓,每天刷卡考勤。學滿學分,考試合格后,市財政局將對學員培訓情況進行記錄并反饋到各單位。
(3)參加面授培訓的新進人員(2018年7月1日及之后任職財會崗位)統一報名第四期培訓班。
(4)參加面授培訓的有關單位,9月12日前將填報的《2019年南京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面授培訓報名表》(附件1)電子版(可登錄“南京市財政局—公示公告”欄下載)發送至郵箱nj_
5.參加網絡培訓的市級事業單位,9月30日前填寫《2019年南京市市級事業單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絡培訓報名表》(附件2),并統一到南京市財會教育中心(湖南路獅子橋34號)領取網絡學習卡和教材。
三、繼續教育的組織、實施及管理
(一)繼續教育培訓實行“統一規劃,分級管理,分別實施”原則。
1.市財政局負責全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確定培訓內容、方式,協調培訓實施,負責培訓機構的管理工作。
2.各區財政局負責組織本地區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做好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的學習管理工作。
3.各主管部門、產業集團、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所在單位負責組織和督促本部門、本行業、本單位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
(二)培訓實施
網絡學習增加了手機、ipad平板等移動端學習用APP,學員可自行下載,方便移動學習。另提供了興趣課程學習、法規政策查詢、全天咨詢解答等免費增值服務。
1.網絡培訓機構:正保會計網校,由會計專業技術人員進入網校參加學習。
2.南京市財會教育中心負責全市網絡培訓的宣傳、網絡運行情況的跟蹤監督等日常管理工作。
3.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登錄“南京市財政局”網站()—“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欄目參加學習,學滿學分、考核合格后,市財政局統一將學分登記到“江蘇省會計管理信息系統”。
4.主管部門、產業集團如需組織面授培訓,應在培訓實施前10天向我局備案,使用市財政局開發的面授繼續教育管理軟件加強培訓管理。每期培訓班開班前一周申報培訓計劃,培訓開始前一天報送培訓人員名單,培訓期間對學員進行考勤管理等。
四、繼續教育學分管理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每年繼續教育學分不少于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不少于60學分。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全國范圍內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以后年度。
(一)學員按規定完成網上學習,學滿學分、考核合格后由財政部門統一將學分登記到江蘇省會計管理信息系統,學員可在所學網校的頁面查詢、打印合格證書,不再辦理其他任何手續。
(二)視同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情況。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視同完成201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學習或抵免部分學分:
1.參加財政部門組織的高端會計人才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折算為90學分;
2.參加財政部組織的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和省財政廳組織的江蘇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素質提升工程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折算為90學分;
3.參加財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其他高端會計人才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折算為90學分;
4.參加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繼續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折算為90學分;
5.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及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折算為90學分;
6.參加繼續教育管理部門組織的會計類專業會議,每天折算10學分;
7.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會計類中專以上學歷學位教育,通過當年度一個學習科目考試或考核的,折算為90學分;
8.獨立承擔財政部門或其認可的會計學術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課題結項的,每項研究課題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項研究課題的第一作者折算為9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60學分;
9.獨立在有國內統一刊號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的,每篇論文折算為30學分;與他人合作發表的,每篇論文的第一作者折算為3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0學分;
10.獨立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的,每本會計類書籍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會計類書籍的第一作者折算為9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60學分;
11.參加財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會計類知識大賽,折算90學分;
12.擔任會計專業高級技術職稱評審執行評委,折算90學分;
13.參加財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高端論壇、研討以及其他會計類活動,可根據活動內容和質量,按照活動規定,每次折算30—90學分。
符合上述除第7條以外條件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請登錄 “南京市財政局”網站—“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欄目,選擇“正保會計網校”,上傳相關證明材料電子檔,辦理申報手續,經財政部門審核后,折算90學分的,由財政部門統一將學分登記到江蘇省會計管理信息系統。折算學分不滿90學分的,完成剩余學分,考核合格的,由財政部門辦理學分登記。
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會計類中專以上學歷學位教育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在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后,登錄“南京市財政局”網站—“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欄目,選擇“正保會計網校”,上傳本人相關學歷、學位證書電子檔,辦理申報手續,經財政部門審核后,一次性辦理在校學習期間繼續教育學分登記。
五、培訓機構管理
培訓機構要嚴格按要求設置培訓課程,做好技術服務保障,確保培訓質量和效果。培訓機構如有利用虛假欺詐等手段招攬生源、進行惡意市場競爭、濫收費、只收費不培訓等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培訓資格。
財政部門將對培訓機構開展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對違反規定要求的,取消其培訓資格,并在網上進行公示。
六、繼續教育時間
201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于2019年9月15日開始,2020年3月31日結束。
七、其他
(一)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應按照《南京市關于開展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的通告》的相關要求進行會計人員信息采集,未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將無法進行繼續教育學習。
(二)會計專業技術人員享有參加繼續教育的權利和接受繼續教育的義務。凡符合《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繼續教育對象,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繼續教育培訓。以前年度(2015年--2018年)因故未完成培訓的人員,應補學該年度的繼續教育(按原規定執行24學分制),學習和考核方式與2019年繼續教育培訓相同。
(三)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評審、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高端會計人才選拔等的依據之一,并納入其信用信息檔案。
附件1:2019年南京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面授培訓報名表
附件2:2019年南京市市級事業單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絡培訓報名表
南京市財政局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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