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0年度海安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通知
關于開展2020年度海安市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通知
各區(鎮)財政局(所)、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8〕10號)、《會計人員管理辦法》(財會〔2018〕33號)等法律法規精神和《江蘇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蘇財規〔2018〕22號)的有關規定,按照上級財政部門的部署,為做好我市2020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我市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等組織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都應按規定參加2020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凡參加會計繼續教育人員需先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
二、培訓內容
2020年會計繼續教育培訓分為行政事業類和企業類。
行政事業類培訓內容:政府會計制度、準則解讀,預算法實施條例,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政府部門財務報告編制操作指南,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操作指南,單位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賬歸檔規定,通訊網絡詐騙防范知識,電子支付與票據業務風險防范技巧等相關課程。
企業類培訓內容:疫情防控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和其他相關優惠政策解讀,單位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賬歸檔規定,防范通訊網絡詐騙,銀行賬戶管理、電子支付與票據業務風險防范,企業會計準則等相關課程。
三、培訓方式
2020年度會計繼續教育采用遠程教育方式,培訓課程分“必修課”和“選修課”兩個部分,每個學員在線學習不得少于30學時,除指定必修課外,其余課程的學習,由學員自行選擇。
四、培訓機構及培訓時間
按照《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公布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絡培訓單位的通知》(蘇財會〔2019〕11號)的精神和南通市財政局的要求,我市委托正保會計網校(北京東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作為遠程教育機構。
網上培訓時間:2020年10月1日一2021年2月28日。
五、學習步驟及支付方式
1、培訓流程:
登錄正保會計網校(http://www.electedteal.com)一“繼續教育”欄目一選擇江蘇海安市繼續教育一注冊一選擇培訓年度一付費(電子付費)一選擇課程一開始學習一課時完成一參加考試一考試合格即繼續教育完成。(正保會計網校24小時服務熱線010-82318888,400 810 4588)
2、電子支付:
學員可通過支付寶、網銀、微信等方式直接向網校賬戶支付學習費用,支付成功即可學習。學員需要發票的,可自行在網上打印電子發票。
六、學分管理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管理,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全國范圍內當年有效,不得結轉以后年度。
(一)參加規定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每學時折算為3學分,完成30學時,折算為90學分;
(二)參加財政部組織的高端會計人才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折算為90學分;
(三)參加財政部組織的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和省財政廳組織的江蘇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素質提升工程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折算為90學分;
(四)參加財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其他高端會計人才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折算為90學分;
(五)參加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繼續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折算為90學分;
(六)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及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等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折算為90學分;
(七)參加國家行政主管理部門承認的會計類中專以上學歷學位教育,通過當年度一個學習科目考試或考核的,折算為90學分;
(八)獨立承擔財政部門或其認可的會計學術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每項研究課題折算為90學分;
(九)獨立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的,每本會計類書籍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會計類書籍的第一作者折算為90學分;
(十)參加財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會計類知識大賽,按照相關文件規定折算學分;
(十一)擔任會計專業高級技術職稱評審執行評委,折算90學分。
七、繼續教育登記管理
省財政廳建立了“江蘇省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系統中的“繼續教育”模塊可查詢會計人員歷年完成繼續教育取得學分情況。繼續教育登記采用以下方式:
(一)參加網上繼續教育考試合格的,由海安市財政局會計科根據遠程教育機構的培訓記錄,直接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二)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會計類中專以上學歷學位教育,通過當年度一個學習科目考試或考核的,可在當年度由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在“江蘇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中“繼續教育”模塊內提交繼續教育學分折算申請;也可在畢業后在“江蘇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中“繼續教育”模塊內申請一次性辦理幾個年度繼續教育字分折算(件須上傳畢業證書原件掃描件);
(三)會計專業技術人員通過其他形式完成繼續教育的,應當在“江蘇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中“繼續教育”模塊內申請辦理繼續教育學分折算事項。
八、其他
(一)會計人員未按規定完成以前年度繼續教育的可在正保會計網校參加培訓,2018、2019年度的補足90學分、2018年以前年度的補足72學分以上學習,考試合格視同完成當年度繼續教育。
(二)參加2020年會計繼續教育的會計人員在登記姓名、身份證信息時必須與二代身份證的信息核對一致。
(三)加強對會計人員的教育和培訓是法律賦予財政部門的職責,接受繼續教育是會計人員應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會計人員所在單位應當通過教育、考核、使用相結合的原則,鼓勵、支持并組織單位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
海安市財政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