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證上[2015]46號
頒布時間:2015-01-30 00:00:00.000 發文單位:深圳證券交易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國證監會《關于改革完善并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完善退市制度規則體系,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等相關規定,本所制定了《深圳證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業務特別規定(2015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2015年修訂)》,經本所理事會審議通過并報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現予以發布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1.關于《深圳證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業務特別規定》的修訂說明
2.深圳證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業務特別規定(2015年修訂)
3.深圳證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2015年修訂)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