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減研發費用的特殊情況有哪些?
近年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持續優化完善,呈現出年年加力、步步擴圍、層層遞進的特點,對支持企業投入研發、鼓勵科技創新起到重要作用。為幫助納稅人全方位學習了解相關政策規定,我們制作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系列圖解”。今天帶你了解:沖減研發費用的特殊情況↓
1、特殊收入應扣減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可按規定享受加計扣除政策。實務中常有已歸集計入研發費用但在當期取得的研發過程中形成的下腳料、殘次品中間試制品等特殊收人,此類收人均為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收入,應沖減對應的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為簡便操作,企業取得研發過程中形成的下腳料、殘次品、中間試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計算確認收入當年的加計扣除研發費用時,應從已歸集研發費用中扣減該特殊收入,不足扣減的,加計扣除研發費用按零計算。
2、研發活動直接形成產品或作為組成部分形成的產品對外銷售的特殊處理
生產單機、單品的企業,研發活動直接形成產品或作為組成部分形成的產品對外銷售,產品所耗用的料、工、費全部計入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不符合政策鼓勵本意。考慮到材料費用占比較大且易于計量,企業研發活動直接形成產品或作為組成部分形成的產品對外銷售的,研發費用中對應的材料費用不得加計扣除。產品銷售與對應的材料費用發生在不同納稅年度且材料費用已計人研發費用的,可在銷售當年以對應的材料費用發生額直接沖減當年的研發費用,不足沖減的結轉以后年度繼續沖減。
3、政府補助用于研發應區別處理
●根據2017年第40號公告規定,企業取得的政府補助,會計處理時采用直接沖減研發費用方法且稅務處理時未將其確認為應稅收入的,應按沖減后的余額計算加計扣除金額。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一政府補助》規定,政府補助有總額法和凈額法兩種會計處理方法。凈額法是將政府補助確認為對相關資產賬面價值或者所補償成本費用等的扣減。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取得的政府補助應確認為收入,計入收入總額。凈額法產生了稅會差異。企業在稅收上將政府補助確認為應稅收入,同時增加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應以稅前扣除的研發費用為基數。但企業未進行相應調整的,稅前扣除的研發費用與會計的扣除金額相同,應以會計上沖減后的余額計算加計扣除金額。
例如:2023年,某企業發生研發費用200萬元,取得政府補助50萬元,當年會計上的研發費用為150萬元未進行相應的納稅調整,其稅前加計扣除金額為150萬元(150X100%)。
更多推薦:
10節職場小白進階課
全套會計實操精選課
10節實操&管理精選課
7天審計精選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