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 這11種情形不能有 稅務部門重點監控!
收入申報容易引起稅局重點關注,以下11種情形,需要企業和會計重點注意:
1、單位員工的工資長期為0元、1元、5000元,以及5000以下的其他數值的。
如果員工薪酬長期為0元或1元,會被懷疑存在皮包公司虛開發票的行為、規避個稅的行為。
結合企業經營情況如發票開具等方面數據,會被稅務部門重點關注的、列入日常監控對象。
深圳某公司有6人工資按5000元申報,存在風險疑點,被稅局邀請上門領取數據進行核實,并寫書面反饋報告。
2、部分規模較大或經營狀況較好的單位長期申報稅額為0元。
稅務機關會依靠金稅四期系統中的同行業信息和征管數據來分析企業可能出現的稅收方面的問題。
無中生有、虛造員工、虛增工資、陰陽工資一旦被查到,將面臨追繳稅款、滯納金和罰款,數額巨大還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真實案例:
一家新三板公司公司2011年賬列應付工資科目為5,013,120.00元,其中列支工作人員2,779,470.00元,銷售及相關人員工資714,500.00元,外勤人員工資1,519,150.00元。
檢查發現賬列外勤人員發放的工資其中有1,211,400.00元無簽字記錄、轉賬憑證或收據有效發放依據。對于無有效發放依據的工資屬多列工資1,211,400.00元,應補繳企業所得稅302,850.00元。
3、存在自然人股東借款長期不還未代扣個稅。
4、公司年終存在向自然人股東分紅未代扣個稅現象。
比如說,企業對股東甲分紅100萬元,未代繳個人所得稅,甲直接取得100萬元紅利,甲表示很高興。
不過,如果哪天被查到了,稅款還得由甲來交,需要吐出20萬元來繳稅(20%個稅);企業應代扣代繳而未扣稅款,要被處以未扣稅款50%以上至3倍的罰款,即罰款10萬元至60萬元。
其實對企業來說,分紅100萬元,是否代繳稅款,總的支出都是100萬元。投機取巧,最終還得至少多掏10萬元,那就不好了。
5、存在向員工發放福利、補貼、津貼等但是未并入工資薪金申報個稅情況。
對于發給個人的福利,不論是現金還是實物,均應繳納個稅。
對于集體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現金方式的福利,原則上不征收個稅。
但單位發放的取暖費、防暑降溫費補貼和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取得2倍或3倍的等加班工資應征收個稅。
6、存在聘用退休人員、臨時人員上班但是未申報個稅,支付外部人員勞務費雖已代扣個稅,但是沒有申報個稅現象。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7、隨意變更稅目,錯誤適用稅目
個別公司存在人為隨意變更個稅申報的稅目如將“工資薪金所得”變更為“股息、紅利所得”或“經營所得”,以及將“股息、紅利所得”變更為“工資薪金所得”等現象達到少繳個人所得稅現象。
8、年終一次性獎金只能按規定享受一次,有部分單位存在一直已發放,從來未申報的現象。
按照最新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但不能不申報個人所得稅。
9、扣繳義務人在填報申報表時隨意添加免稅項目。
目前條件下絕大多數人是沒有免稅項目的,免稅項目要符合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的才可以填報。
10、黨費、年金等費用填入其它項目。
黨費不是扣除項目;年金是有專門的填報欄目。
11、對申報收入數據隨意加工,填報數據不實,
申報收入要求如實,有單位對政策理解錯誤,在申報收入時填入已扣除三險一金和基本扣除數字,造成扣除項目重復計算,導致少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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