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個計稅方式,這筆收入的稅收優惠竟然不同了!
溫馨提示
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為辦理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法定期限,目前僅剩不到半個月的時間。
稅務機關提醒尚未辦理的納稅人抓緊辦理。如您符合年度匯算退稅情形,請通過手機個稅APP等渠道辦理匯算退稅,及時享受個稅改革紅利。如您年度匯算需要補稅,請在6月30日前辦理并繳納稅款,以免被加收滯納金,影響納稅信用。
匯算時提醒有一筆年終獎,該選擇哪種計稅方式?
當然是根據實際情況來選擇啦!
今天就來給大家講講,全年一次性獎金究竟選擇哪種計稅方式能享受的稅收優惠更多!
1、全年一次性獎金還能單獨計稅嗎?
可以。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延續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2號)規定,財稅〔2018〕164號文規定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2、全年一次性獎金有哪些計稅方式?
有兩種計稅方式:
●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單獨計稅;
●全部并入綜合所得計稅。
3、匯算時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方式怎么選
進入個人所得稅APP,首頁找到“2022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點擊進入;或者點擊個人所得稅APP首頁【辦稅】—【稅費申報】—【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進入標準申報頁面,選擇【申報表預填服務】,系統自動預填相關信息,點擊【開始申報】,核對完個人基礎信息和匯算地后,點擊【下一步】進入“收入和稅前扣除”頁面。
如果系統提示“存在獎金,請在詳情中進行確認”,需要點擊“工資薪金”右側提示框,點擊【獎金計稅方式選擇】。
選擇一種計稅方式,點擊【確定】,回到“工資薪金”界面后點擊【返回】,再點擊【下一步】,查看當前計稅方式下系統自動計算出的“應補(退)稅額”。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的辦法只能采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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