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匯算快去申報:真的有滯納金
【中國稅務】尊敬的納稅人:經比對,您仍未辦理2019、2020、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請盡快登錄“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申報。根據征管法,如您需補稅但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從滯納稅款之日起,稅務機關將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并在個稅《納稅記錄》中標記,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處以行政處罰。如您已準確辦理申報,請忽略本信息。如有問題請撥打12366或與主管稅務機關聯系,感謝您的理解和配合!
【提醒】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已于次年年3月1日開始,規定6月30日結束,所以滯納金次年6月30日以后開始計算直到匯算清繳補繳稅款之日,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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