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年一次性獎金2022年發放 收入到底算哪年的?
從2022年1月1日起,年終獎就要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一并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了,而今年(2021年)內的年終獎收入仍可以單獨計稅。
有小伙伴疑惑,2021年考核的年終獎,公司2022年2月才實際發放,那這個年終獎屬于職工2021年的收入嗎?
如果這筆年終獎我想單獨計稅,是否還能辦到?
1
個稅款所屬期
以實際發放時間來判定
盡管是2022年2月才發放的2021年的年終獎,按照個人所得稅的口徑,稅款所屬期是2022年2月,2022年3月進行申報。稅款所屬期是2022年,所以這筆收入是計入2022年的。
那么問題就很清楚了,2022年匯算自然不會含這筆,如果3年年終獎單獨計稅政策不延續(2019-2021),那么這筆2022年才發的年終獎也就無法單獨計稅了。
這個稅款所屬期的規定,實際上是以實際發放時間來判定的。
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對此也有明確的說明。
2
工資薪金
必知的四個時間點
納稅人工資薪金主要有四個主要關鍵時間點:工資薪金所屬時間、工資薪金所得時間(稅款所屬期)、個稅代扣(應稅)時間、個稅代繳(申報)時間,我們對四個時間點理解清楚,就可以輕松明白上面的問題。
1、工資薪金所屬時間
工資薪金所屬時間是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確認的,是指納稅人該項所得的所屬期間,可以通俗解釋為個人取得該項收入而付出勞動的期間。
員工小王2021年8月份在該企業就業,通過當月的工作,應取得工資薪金5000元,則企業8月份應付給張某5000元薪水的所屬時間就是2021年8月份。8月公司會計就應該按照權責發生制記賬。
2、工資薪金所得時間
工資薪金所得期間即扣繳義務人支付納稅人應稅所得的時間,即收入發放的月份。
員工小王9月份收到了企業發放的8月份工資;則小王的工資薪金所得時間為9月。而工資薪金支付的當月扣繳義務人應該代扣個稅。比如9月實際發了8月的工資,那么這里稅款所屬期就是9月。
3、個稅代扣(應稅)時間
個稅代扣(應稅)時間,《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實施條例》 第二十四條 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應稅款項時,應當依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預扣或者代扣稅款,按時繳庫,并專項記載備查。
這個規定最簡單的理解就是:支付時方產生代扣義務,不支付,不產生代扣義務,遵循現金收付實現制。
企業因為8月份沒有支付小王工資薪金,因此在8月份不應代扣其個稅;9月份支付小王8月份工資,因此9月份應代扣其8月份工資薪金個稅。
4、個稅代繳(申報)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稅代繳(申報)時間為代扣(應稅)時間次月15號前。上述案例中,企業8月份只有應發工資,沒有實發工資,因此員工沒有納稅義務產生,企業應代扣的個稅為零,所以在9月份申報時,個稅申報為零。
說了這么多,其實還是回到文章開頭的關鍵點,大家就認準發放期間,也就是這里的工資薪金所得期間,這個期間等于工資實際發放期間等于扣繳義務人代扣稅款時間等于個人所得稅稅款所屬期。
想要在財會行業中占有一席之地,不斷的學習才是立足與財會行業的根本,正保會計網校推出的財稅就業晉升計劃可以助你在財會行業中更進一步,如果你也想獲得高薪職位,財稅就業晉升計劃將會是你的好搭檔!馬上加入>>財稅就業晉升計劃
相關推薦
10節職場小白進階課
全套會計實操精選課
10節實操&管理精選課
7天審計精選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