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2023〕21號
頒布時間:2023年11月09日 發文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財會〔2023〕21號
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財政部各地監管局,有關單位:
為了深入貫徹實施企業會計準則,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同時,保持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持續趨同,我們制定了《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7號》,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附件: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7號
財 政 部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