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22-05-10 發文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財政局,各地(州、市)財政局: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中央及自治區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財政部《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績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制度規定,結合我區實際,自治區財政廳制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資金績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資金績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解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資金績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