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財(會)發〔2023〕84號
頒布時間:2023-03-13 發文單位:寧夏財政廳
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
寧夏信盟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
根據有關你所合伙人變更的情況反映,經核實,你所工商登記已于2022年11月28日變更登記,首席合伙人鐘瑤現已不在事務所執業。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7號)第三十三條之規定,你所應當自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20日內向所在地的省級財政部門備案。截至目前,自治區財政廳未收到你所關于工商登記變更有關情況的備案,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7號)第六十六條之規定,現責令你所自收到本通知后20日內按規定進行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自治區財政廳將依法處理并予以公告。
特此通知。
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