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2018〕13號
頒布時間: 2018年4月2日 發文單位:江西省財政廳 江西省國家稅務局 江西省地方稅務局
各設區市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3號)文件精神,現將2017年度江西省省級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單位名單予以公布(具體名單見附件)。獲得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按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本次公布的非營利組織免稅優惠資格自2017年1月1日起計算,有效期五年。非營利組織應在免稅優惠資格期滿后六個月內提出復審申請,不提出復審申請或復審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稅優惠的資格到期自動失效。
附件:江西省省級2017年度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名單
江西省財政廳 江西省國家稅務局 江西省地方稅務局
2018年4月2日
附件
江西省省級2017年度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名單
1.江西省食品協會
2.江西省建筑業協會
3.江西省工程造價協會
4.江西省建設監理協會
5.江西省商用密碼應用協會
6.江西省紅十字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