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商務外資管批字〔2017〕16號
頒布時間:2017年1月19日 發文單位:江西省人民政府
關于做好實行備案管理后全省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備案和登記工作的通知
贛商務外資管批字〔2017〕16號
各設區市、國家級開發區、省直管試點縣(市)商務主管部門、工商局、市場和質量監管局:
2016年9月3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等四部法律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1號),將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下稱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和變更,由審批改為備案管理。9月30日,國家工商總局發布《工商總局關于做好外商投資企業實行備案管理后有關登記注冊工作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6〕189號)。10月8日,商務部發布《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商務部令2016年第3號,以下簡稱《備案辦法》)。為進一步做好全省外商投資企業工商登記注冊與商務部門審批、備案的有效銜接,提高辦事效率,優化外商投資環境,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審批、備案機關和登記機關
(一)審批、備案機關。省商務廳負責對全省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的審批、備案的管理和指導,負責對涉及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的審批和外資并購的設立審批以及后續備案工作。各設區市、國家級開發區和省直管試點縣市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涉及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以及外資并購設立及變更的初審和轉報。
對不涉及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的備案管理工作,由各設區市、國家級開發區、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負責辦理。
(二)登記機關。省工商局負責省本級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的注冊登記,負責對全省外商投資企業注冊登記的管理和指導。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工商局、市場和質量監管局負責本轄區內外商投資企業注冊登記。
對不涉及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登記,原則上實行屬地管轄,由外商投資企業所在地最基層一級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被授權局負責辦理。
二、審批、備案的范圍
根據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公告2016年第22號規定,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范圍按《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5年修訂)》中限制類和禁止類,以及鼓勵類中有股權要求、高管要求的有關規定執行(如有新目錄按新目錄執行)。涉及外資并購設立企業的,按審批制執行。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審批范圍具體如下:
(一) 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涉及特別管理措施的,按照現行有關規定實行審批管理。國家法律法規和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限制、禁止的其他產業,如直銷、旅游管理服務(出境游)、娛樂場所、營業性演出、免稅商店等領域也屬于特別管理措施范圍。涉及金融領域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按現行有關規定辦理。其中,小額貸款、融資性擔保、不良資產處置等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實行備案管理。
(二)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不涉及特別管理措施的,實行備案管理。商務部發布實施的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中規定準入限制的相關產業,如藥品流通、商業保理、汽車流通、融資租賃、典當、商業特許經營、舊貨流通、石油成品油批發、酒類流通、繭絲綢流通等領域不屬于特別管理措施范圍。商務部會同相關部門發布實施的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中規定準入限制的相關產業,不屬于特別管理措施范圍。
(三)房地產、宏觀調控及產能過剩行業(船舶制造除外)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實行備案管理。此前實行審批管理要求辦理的專項備案取消。
(四)外商投資投資性公司、創業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實行備案管理,并注明“在特別管理措施范圍內投資須經審批”。同時,外商投資投資性公司、創業投資企業年度投資情況備案取消。
(五)外國投資者并購非外商投資企業(包括非外商投資A股上市公司),均實行審批管理。并購完成后,非外商投資企業的企業性質變更為外商投資企業,其后續變更涉及特別管理措施的,仍實行審批管理;不涉及特別管理措施的,由審批轉為備案管理。外商投資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公司可僅在外國投資者持股比例變化超過5%以及控股或相對控股地位發生變化時備案,其中5%系指所有外國投資者持股比例變化合計達到5%。
(六)外商投資企業(投資性公司、創業投資企業除外)境內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按《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的暫行規定》(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2000年第6號)辦理,不適用《備案辦法》。
(七)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其投資者用股權出資且不涉及特別管理措施的,實行備案管理。其中,涉及外資并購的,應符合第(五)點的規定;涉及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的,應符合第(六)點的規定。
(八)國家鼓勵的外商投資企業免稅進口設備。企業如需享受進口設備減免關稅政策,應在商務部門備案系統中填寫“是否屬于國家規定的進口設備減免稅范圍”表格欄目,并申報。備案機構受理備案后,應在備案系統中向省商務廳報送“鼓勵類項目信息比對”信息。省商務廳通過比對之后,備案機構即可出具記載有國家規定的進口設備減免稅范圍的備案回執。企業可憑備案回執赴屬地海關辦理有關減免稅手續。
(九)外商投資企業辦理股權質押,直接到工商和市場監管機關辦理。
(十)不涉及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合并、分立、減資、終止,應依法進行公告,但公告手續完成情況不作為辦理變更備案的前置條件。
三、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的流程
(一)屬于備案范圍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程序
1、備案程序
設立備案:企業取得名稱預核準后,應由全體投資者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在營業執照簽發前,或由外商投資企業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在營業執照簽發后30日內,通過外商投資綜合管理系統企業平臺(http://wzzxbs.mofcom.gov.cn),在線填報和提交《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備案申報表》及相關文件,辦理設立備案手續。
變更備案:應由外商投資企業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在變更事項發生后30日內通過外商投資綜合管理系統企業平臺在線填報和提交《外商投資企業變更備案申報表》及相關文件,辦理變更備案手續。
外商投資企業或其投資者應及時到備案機構領取《備案回執》,并妥善保存與已提交備案信息相關的證明材料,留待主管部門隨機抽查。
2、登記程序。屬于備案范圍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備案、注銷,可以直接向工商和市場監管機關申請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備案、注銷登記,無需提交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備案證明。
(二)屬于審批范圍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程序
1、審批程序。在取得企業名稱預核準后,全體投資者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通過外商投資綜合管理系統企業平臺,在線填報審批數據,經設區市或省直管試點縣或國家級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初審轉報后,向省商務廳申請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并提交紙質材料。
2、登記程序。屬于審批范圍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變更(備案)和注銷登記,仍繼續執行級別管轄原則。企業向工商和市場監管機關申請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備案、注銷登記時,依法提交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批復和批準證書。《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提交材料規范》中的“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批復和批準證書副本1)”修改為“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批復和批準證書副本1)(僅限于涉及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企業提供)”。
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為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切實做好全省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備案和登記的監督檢查工作,工商和市場監管機關和商務主管部門將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原則,開展隨機抽查檢查。
商務主管部門重點對外商投資企業及其投資者是否履行審批、備案手續,備案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完整,以及是否履行備案機構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對外商投資企業或其投資者違反《備案辦法》處以相應的處罰措施。
工商和市場監管機關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江西),重點對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注冊信息和年報信息、即時信息公示情況開展抽查檢查。對不按規定報送年報和即時信息以及企業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通過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對其進行信用約束和部門聯合懲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學習宣傳,嚴格執行政策法規規定。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備案辦法》的宣傳,嚴格執行《備案辦法》和現行法律、法規規定,對于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和企業要積極引導其依法開展備案,保證備案工作質量和效率。
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機關要按照《工商總局關于做好外商投資企業實行備案管理后有關登記注冊工作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6〕189號),嚴格執行企業登記管理的程序性規定。外商投資企業申請設立、變更登記時,窗口登記人員要認真核對其經營范圍,仔細甄別是否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是否涉及外資并購。對不涉及的企業,可直接予以登記,無需提交商務部門出具的《備案回執》;對涉及的企業,告知企業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后方可登記。
(二)加強部門間聯系溝通。
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機關對于外商投資企業申請事項是否屬于備案范圍拿不準的,可征求同級商務主管部門的意見,同級商務主管部門應予以積極配合,主動提供政策咨詢。外商投資企業辦理設立登記或變更登記時,工商和市場監管機關應告知企業盡快向當地商務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對已完成備案的企業應告知其盡快向當地商務部門補錄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等企業信息。
(三)提供優質服務和加強部門協同監管。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工商和市場監管機關應將工作重心由原先“重審批輕監管”、“重登記輕監管”轉向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提供優質服務上來。要積極幫助外商投資企業解決項目建設和生產經營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探索服務企業新的方式和方法。要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機制,定期互相交換有關外商投資企業商務部門的審批、備案信息以及工商和市場監管機關的設立、變更、注銷等信息,加強部門聯動和協同監管。
聯系人:
省商務廳:陶建國 江建明 電話:0791-86246343 86246241
省工商局:張靖電話:0791-86350035
省商務廳 省工商局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