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5號公告
頒布時間: 發(fā)文單位:云南省財政廳 云南省國家稅務局 云南省地方稅務局 云南省民政廳
根據企業(yè)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guī)定,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審批有關調整事項的通知》(財稅﹝2015﹞141號)和《云南省財政廳 云南省國家稅務局 云南省地方稅局 云南省民政廳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審批有關調整事項的補充通知》(云財稅﹝2016﹞21號)及我省有關規(guī)定,省民政廳結合登記注冊、社會組織公益活動、年度檢查和評估等情況,提出符合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社會團體名單,經省財政廳、省國家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省民政廳聯合確認,現將我省2016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會團體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名單予以公布。
附件:2016年度第二批具有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社會團體名單
云南省財政廳 云南省國家稅務局云南省地方稅務局 云南省民政廳
2016年12月23日
附件:2016年度第二批具有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社會團體名單
序號 |
名稱 |
1 |
云南厚德教育基金會 |
2 |
云南養(yǎng)瑞尚善公益基金會 |
3 |
云南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會 |
4 |
云南省國際民間組織合作促進會 |
5 |
云南省青年創(chuàng)業(yè)就業(yè)基金會 |
6 |
云南民族文化發(fā)展基金會 |
7 |
云南華瑞教育發(fā)展基金會 |
8 |
云南省溫暖工程慈善基金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