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財稅[2016[54號
頒布時間:2016-12-30 00:00:00.000 發文單位:廣西國稅局 廣西地稅局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審批有關調整事項的通知》(財稅〔2015〕141號)有關要求,經自治區財政廳、民政廳、國稅局、地稅局聯合審定,現將2015-2016度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201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基金會名單
1.廣西扶貧基金會
2.廣西殘疾人福利基金會
3.廣西青少年發展基金會
4.廣西老年基金會
5.廣西紅十字基金會
6.廣西婦女兒童發展基金會
7.廣西幫幫忙教育扶貧基金會
8.廣西李寧基金會
9.廣西見義勇為基金會
10.廣西國海扶貧助學基金會
11.廣西師范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
12.廣西協力扶助基金會
13.廣西桂嘉匯青少年兒童救助基金會
14.廣西民族教育發展基金會
15.廣西榮和愛心基金會
16.廣西華僑愛心基金會
17.廣西和正慈善基金會
18.廣西醫學教育與科學研究發展基金會
19.廣西啟明扶助基金會
20.廣西社會和諧穩定發展基金會
21.廣西擁軍優屬基金會
22.廣西民族大學教育基金會
23.廣西華鼎教育基金會
24.廣西呂貽標愛心基金會
25.廣西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
26.廣西強榮愛心基金會
27.廣西醫科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
28.廣西溢達楊元龍教育基金會
29.廣西浩德慈善基金會
30.廣西桂林醫學院教育發展基金會
31.廣西和合濟困助學基金會
32.百色市教育基金會
納稅人2015年度通過上述公益性基金會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公益捐贈支出,未在稅前扣除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扣除,相應調整2015年度納稅申報表。
二、201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基金會名單
1.廣西扶貧基金會
2.廣西殘疾人福利基金會
3.廣西青少年發展基金會
4.廣西老年基金會
5.廣西紅十字基金會
6.廣西婦女兒童發展基金會
7.廣西李寧基金會
8.廣西見義勇為基金會
9.廣西國海扶貧助學基金會
10.廣西師范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
11.廣西桂嘉匯青少年兒童救助基金會
12.廣西民族教育發展基金會
13.廣西榮和愛心基金會
14.廣西華僑愛心基金會
15.廣西和正慈善基金會
16.廣西醫學教育與科學研究發展基金會
17.廣西啟明扶助基金會
18.廣西社會和諧穩定發展基金會
19.廣西民族大學教育基金會
20.廣西華鼎教育基金會
21.廣西呂貽標愛心基金會
22.廣西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
23.廣西強榮愛心基金會
24.廣西醫科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
25.廣西溢達楊元龍教育基金會
26.廣西浩德慈善基金會
27.廣西桂林醫學院教育發展基金會
28.廣西和合濟困助學基金會
29.廣西路特斯民辦教育信息化發展基金會
30.廣西中醫藥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
31.廣西日行一善愛心基金會
32.廣西無界慈愛基金會
33.廣西惠思助困基金會
34.廣西云天兒童慈善基金會
35.廣西卡絲愛心扶助慈善基金會
36.百色市教育基金會
自治區財政廳 自治區民政廳 自治區國家稅務局 自治區地方稅務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