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15號公告
頒布時間:2016-12-20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安徽省地方稅務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和安徽省實施方案精神,深入推進“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和“互聯網+政務服務”,方便納稅人異地辦稅,不斷提升納稅人滿意度,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辦稅事項省內通辦工作的通知》(稅總發(fā)〔2016〕104號),安徽省地方稅務局決定在全省范圍內推行辦稅事項省內通辦服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省內通辦是指在不改變納稅人主管地稅機關、不改變稅收預算級次和收入歸屬的前提下,安徽省地方稅務局通過辦稅服務廳、自助辦稅終端等渠道在本省范圍內為納稅人提供不受主管地稅機關區(qū)域限制的辦稅服務。
二、納稅人在本省范圍內可以自主選擇本公告授權的任何一個辦稅服務場所(詳見附件1)辦理省內通辦業(yè)務。
三、省內通辦的業(yè)務范圍包括:稅務登記、優(yōu)惠辦理、宣傳咨詢等3大類12個涉稅事項(詳見附件2)。安徽省地方稅務局將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創(chuàng)造條件不斷擴大省內通辦業(yè)務范圍。
四、需要進一步了解省內通辦涉稅事宜的,可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或到辦稅服務廳現場咨詢,也可登陸安徽省地方稅務局門戶網站(www.ah-l-tax.gov.cn)查詢。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安徽省地稅系統省內通辦辦稅服務廳名稱、地址、聯系電話.doc
2.安徽省地方稅務局省內通辦事項目錄.doc
3.關于《安徽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推行辦稅事項省內通辦的公告》的政策解讀.doc
安徽省地方稅務局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