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32號公告
頒布時間:2016-12-15 00:00:00.000 發文單位:大連市國家稅務局 大連市地方稅務局
為優化納稅服務,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有效落實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進一步深化國地稅改革,促進納稅服務深度融合,統一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備案標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6號,以下簡稱《辦法》)的規定,現將大連市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備案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企業辦理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備案時,既需要報送《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又需要提交“證書”、“文件”等相關資料的,首次備案時,一次性報送有效期內的“證書”、“文件”等相關資料即可,無需重復報送。企業享受優惠條件發生變化的,按照以下情況處理:
(一)仍然符合優惠事項規定,但備案內容需要變更的,企業在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變更備案手續。
(二)不再符合稅法有關規定的,企業應當主動停止享受稅收優惠。
二、大連市轄區范圍內的匯總納稅企業,優惠事項由總機構統一備案。
三、企業需要到稅務機關備案。待網絡方式備案條件成熟后,再采取網絡方式備案。
四、為減輕辦稅負擔,企業的備案資料和留存備查資料按《辦法》規定執行,大連市國家稅務局和大連市地方稅務局不再補充規定其他留存備查資料。
五、本公告規定適用于2016年及以后年度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
特此公告。
附件:政策解讀
大連市國家稅務局 大連市地方稅務局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