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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布時間: 發文單位:關于取消 權責清單部分行政職權事項的公告
依據《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繼續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職權事項的決定 》(晉政發〔2017〕45號),我局對本部門權責清單(山西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4號發布)做出如下調整:取消行政征收征用類下的“河道工程維護管理費的代征”子項,同時取消其稅收權力運行流程圖、行政職權廉政風險防控圖。取消后原“采礦排水水資源費、河道工程維護管理費、工會經費的代征”項目名稱修改為“采礦排水水資源費、工會經費的代征”。
特此公告。
山西省地方稅務局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