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國稅發[2017]138號
頒布時間:2017-10-12 00:00:00.000 發文單位: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廣州、各地級市、深汕合作區國家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跨省經營企業涉稅事項全國通辦的通知》(稅總發〔2017〕102號)轉發給你們,省國稅局提出以下貫徹意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提高認識,做好準備
開展跨省經營企業涉稅事項全國通辦(以下簡稱全國通辦)工作是進一步貫徹落實《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落實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壓縮納稅人辦稅時間,優化稅收營商環境的創新性舉措。各級國稅機關要按照稅務總局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積極轉變觀念,主動配合,及時總結和借鑒推廣省內通辦業務工作的經驗,為4類15項全國通辦業務的落地提供有利的準備條件。要組織稅務人員認真學習全國通辦業務的相關規范要求、系統操作要求,確保培訓到位,在2017年年底前如期實現全國通辦業務,不斷提高辦稅服務效率和質量。
二、緊密配合,協調推進
全國通辦工作是需要全國稅務機關共同配合落實的全局性工作。各級國稅機關要把全國通辦工作放在稅收改革發展大局中去落實和推進。一方面要加強本級國稅機關相關業務、技術部門的協調配合,確保加強信息化支撐,實現全國通辦業務流轉順暢;另一方面要加強與全國其他地區稅務機關的溝通合作,確保業務標準規范統一,全國通辦業務銜接有力,提升整體業務通辦改革效能,避免出現納稅人多次跑、多處跑的情況。
三、加強宣傳,關注需求
各級國稅機關要將全國通辦事項的宣傳推廣工作納入全省國稅系統優化營商環境的大宣傳行動之中,讓社會各界和廣大納稅人熟知改革新舉措,提升納稅人改革獲得感。同時,要及時關注和收集納稅人辦理全國通辦業務的減負效果、業務需求等信息,為進一步優化升級全國通辦服務提供有益參考。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