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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布時間: 發文單位:陜西省國家稅務局 陜西省地方稅務局關于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辦理流程的公告
為方便納稅人辦理發票代開業務,明晰代開增值稅發票辦稅流程,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辦理流程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9號),現將我省范圍內納稅人代開發票(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由地稅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業務除外)辦理流程公告如下:
一、在地稅局委托國稅局代征稅費的辦稅服務廳代開增值稅發票辦理流程
(一)在國稅局辦稅服務廳指定窗口提交資料
1.提交《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一式3份(見附件)。
2.提交證件資料:
(1)自然人申請代開發票,提交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2)其他納稅人申請代開發票,提交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實行實名辦稅的地區,已完成實名信息采集的經辦人,不需提交身份證件復印件。
(二)在同一窗口申報繳納增值稅等有關稅費
1.繳納稅(費)方式納稅人可自行選擇POS機(聯網刷卡)繳稅(費)、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繳稅(費)、銀行端現金繳稅(費)、現金繳稅(費)、轉賬繳稅(費)其中一種方式。
2.納稅人繳納稅(費)過程POS機(聯網刷卡)繳稅(費)的,直接在同一窗口辦理,POS機繳稅(費)回單可作為已繳稅(費)憑證。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繳稅(費)的,直接在同一窗口辦理,納稅人可將銀行出具的《電子繳稅付款憑證》作為已繳稅(費)憑證。銀行端現金繳稅(費)的,持窗口出具的《銀行端查詢繳稅憑證》到銀行繳稅(費),銀行出具的繳款回單作為已繳稅(費)憑證。以上三種方式繳稅(費)的,納稅人也可以根據需要向稅務機關要求開具《稅收完稅證明》。
現金繳稅(費)的,直接在同一窗口辦理,將《稅收繳款書(稅務收現專用)》第一聯(收據)作為已繳稅(費)憑證。轉賬繳稅(費)的,持窗口出具的《稅收繳款書(銀行經收專用)》到銀行繳稅(費),將《稅收繳款書(銀行經收專用)》第一聯(收據)作為已繳稅(費)憑證。
(三)在同一窗口領取發票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領取六聯式《陜西省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第一聯記賬聯、第二聯抵扣聯、第三聯發票聯、第四聯。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領取五聯式《陜西省增值稅普通發票》的第一聯記賬聯、第二聯發票聯、第三聯。
二、在國稅、地稅分窗口征收稅(費)的辦稅服務廳代開增值稅發票辦理流程(一)在辦稅服務廳國稅指定窗口提交資料1.提交《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一式3份。
2.提交證件資料:
(1)自然人申請代開發票,提交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2)其他納稅人申請代開發票,提交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實行實名辦稅的地區,已完成實名信息采集的經辦人,不需提交身份證件復印件。
(二)在同一窗口申報繳納增值稅
1.繳稅方式納稅人可自行選擇POS機(聯網刷卡)繳稅、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繳稅、銀行端現金繳稅、現金繳稅、轉賬繳稅其中一種方式。
2.納稅人繳稅過程POS機(聯網刷卡)繳稅的,直接在同一窗口辦理,POS機繳稅回單可作為已繳稅憑證。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繳稅的,直接在同一窗口辦理,納稅人可將銀行出具的《電子繳稅付款憑證》作為已繳稅憑證。銀行端現金繳稅的,持窗口出具的《銀行端查詢繳稅憑證》到銀行繳稅,銀行出具的繳款回單作為已繳稅憑證。以上三種方式繳稅的,納稅人也可以根據需要向稅務機關要求開具《稅收完稅證明》。
現金繳稅的,直接在同一窗口辦理,將《稅收繳款書(稅務收現專用)》第一聯(收據)作為已繳稅憑證。轉賬繳稅的,持窗口出具的《稅收繳款書(銀行經收專用)》到銀行繳稅,將《稅收繳款書(銀行經收專用)》第一聯(收據)作為已繳稅憑證。
(三)到地稅指定窗口申報繳納有關稅費納稅人根據留存的《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中列明的計稅依據,申報繳納有關稅(費)。繳納稅(費)的方式和繳納稅(費)過程,與在國稅窗口繳稅時相同。
(四)到國稅指定窗口領取發票納稅人到國稅指定窗口憑相關繳納稅(費)證明領取發票。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領取六聯式《陜西省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第一聯記賬聯、第二聯抵扣聯、第三聯發票聯、第四聯。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領取五聯式《陜西省增值稅普通發票》的第一聯記賬聯、第二聯發票聯、第三聯。
本公告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
陜西省國家稅務局 陜西省地方稅務局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