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zhenzhen
頒布時間: 發文單位:廈門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規范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補繳(更正)申報的通知
尊敬的納稅人:
為進一步規范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的補繳申報工作,加強我市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的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現就個人所得稅補繳申報提交的資料規范如下:
一、補繳(更正)申報的稅款所屬期超過六個月的,需到辦稅服務大廳辦理金稅三期個人所得稅扣繳系統客戶端僅接受扣繳單位補繳(更正)六個月以內(不含當前屬期)稅款所屬期的申報數據。超過六個月的,需提供以下資料至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大廳辦理。
二、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補繳申報應提交的申報資料
1、《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包括紙質報表或者通過金稅三期個人所得稅扣繳系統導出的電子數據表格;
2、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3、用人單位原始記帳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4、發放工資的銀行賬戶轉賬記錄或者員工的上班考勤記錄原件及復印件;
5、法院、勞動仲裁生效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以上第1、2、3項為用工單位辦理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補繳申報須提供的資料;第4項資料須至少提供一項;無法同時提供第2、3、4項材料的,須提供第5項材料。
如果納稅人有特殊情況無法提供上述材料的,請與主管稅務機關聯系并協助核實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