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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布時間: 發文單位:安徽省國家稅務局 安徽省地方稅務局關于進一步擴大受理即辦事項范圍及免予報送相關紙質資料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在稅務部門落地,全面推行實名制辦稅,減少納稅人重復提交資料,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優化營商環境,安徽省國家稅務局、安徽省地方稅務局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進一步擴大受理即辦事項范圍,并免予報送相關紙質資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納稅人使用稅控盤(或金稅盤)、CA證書(安徽CA證書或上海CA證書)或者網上實名認證等3種方式登錄安徽省12366電子稅務局的,在辦理登記管理、資格認定、發票辦理、申報納稅、證明辦理、優惠辦理6大類565項涉稅業務時,只需通過安徽省12366電子稅務局提供相關電子申請資料,實行網上受理并直接辦結,免予報送《實名認證納稅人網上受理即辦事項及免報紙質資料清單》(見附件3)上列明的1619種紙質資料。
二、納稅人使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密碼(或稅務登記號/密碼)等非實名方式登錄安徽省12366電子稅務局的,在辦理登記管理、優惠辦理2大類20項涉稅業務時,只需通過安徽省12366電子稅務局提供相關電子申請資料,實行網上受理并直接辦結,免予報送《非實名認證納稅人網上受理即辦事項及免報紙質資料清單》(見附件2)上列明的20種紙質資料。
三、實名認證納稅人在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登記管理、資格認定、發票辦理、證明辦理、許可辦理5大類17項涉稅業務時,實行當場受理并直接辦結,免予報送《實名認證納稅人上門受理即辦事項及免報紙質資料清單》(見附件1)上列明的26種紙質資料。
四、以上即辦事項免予報送的紙質資料,納稅人應當留存備查。如果納稅人在稅務機關后續管理中不能提供免予報送的留存備查紙質資料,應當補齊即辦事項免予報送的紙質資料,恢復紙質資料的報送,并依照稅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五、本公告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實名認證納稅人上門受理即辦事項及免予報送紙質資料清單
2.非實名認證納稅人網上受理即辦事項及免報紙質資料清單
3.實名認證納稅人網上受理即辦事項及免報紙質資料清單
安徽省國家稅務局 安徽省地方稅務局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