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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布時間: 發文單位:貴州省國家稅務局 貴州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公布納稅人涉稅信息采集共用清單的公告
一、本公告所稱涉稅信息采集共用,是指納稅人依法應向其主管國稅機關、地稅機關報送相同的報表資料和其他涉稅信息時,國稅機關、地稅機關通過密切合作,實行納稅人只向其中一方報送,由受理機關對涉稅資料一次采集、按戶存儲,供國稅機關和地稅機關雙方共享共用。
二、納稅人辦理以下涉稅事項報送的相關資料(清單見附件),僅需向其主管國稅機關或地稅機關的其中一方報送:
(一)稅務登記。主要包括設立登記(含單位納稅人、個體納稅人、臨時登記納稅人)、一照一碼戶信息采集、兩證整合個體工商戶信息采集;變更登記、一照一碼戶信息變更;注銷登記、一照一碼戶清稅申報、兩證整合個體工商戶清稅申報。
(二)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主要包括《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開具、外埠納稅人經營地報驗登記、外出經營活動情況申報和《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繳銷。
(三)賬戶賬號及財務制度報備。主要包括納稅人存款賬戶賬號報告和財務會計制度備案。
(四)財務報表報送與信息采集。
(五)重大事項報告。主要包括納稅人合并分立情況報告、欠稅人處置不動產或大額資產報告。
三、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貴州省國家稅務局 貴州省地方稅務局納稅人涉稅信息采集共用清單
貴州省國家稅務局 貴州省地方稅務局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