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稅務局[2017]1號公告
頒布時間:2017-03-21 00:00:00.000 發文單位:四川省地方稅務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國家稅務總局要求,為進一步提高涉稅服務能力,發揮核心征管系統所得稅申報事中風險提示功能,有效防范納稅人涉稅風險,現將納稅人報送電子化財務報表工作通告如下:
一、報送范圍
全省地稅系統管理的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包括查賬征收和核定征收企業);實行查賬征收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
二、財務報表規范
納稅人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會計準則》、
《企業會計制度》或《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等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報表規范進行填報。
三、報送時間
2017年3月31日前已經完成2016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企業,須于4月15日前報送2016年度財務報表;尚未辦理匯算清繳企業,應于匯算清繳前報送。
從今年4月1日起,納稅人應在預繳申報和年度申報前報送同期電子化財務報表。
四、報送方式
進行了CA認證的納稅人,可通過《四川省地稅財務報表采集系統》(在線版)直接填報;未進行CA認證的納稅人,可通過《四川省地稅財務報表采集系統》(離線版)填列后以介質方式報送。無論是否進行CA認證,納稅人均可通過網上辦稅服務廳在線填報。
對已經進行CA認證的納稅人,可以不再報送紙質財務報表;未進行CA認證的納稅人,須報送加蓋公章的紙質財務報表。
五、軟件下載
納稅人可在網上辦稅服務廳軟件下載專區下載《四川省地稅財務報表采集系統》和操作說明(見附件)。
六、聯系方式
納稅人在填報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可與主管地稅機關聯系。
附件:
1.四川省地稅財務報表采集系統(在線版)用戶手冊
2.四川省地稅財務報表采集系統(離線版)用戶手冊
四川省地方稅務局
2017年3月21日
相關附件:
1.四川省地稅財務報表采集系統(在線版)用戶手冊.doc
2.四川省地稅財務報表采集系統(離線版)用戶手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