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方稅務局公告[2014]6號
頒布時間:2014-09-29 00:00:00.000 發文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方稅務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規范稅務機關進戶執法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4〕12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清理進戶執法項目工作的通知》(稅總函〔2014〕100號)精神,切實轉變稅務機關工作職能,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減輕納稅人和基層稅務機關負擔,解決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多頭執法、重復檢查的問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方稅務局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已下發的三批次《取消進戶執法的項目清單》,決定取消部分進戶執法項目,現發布《第一批取消進戶執法的項目清單》。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方稅務局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