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6]10號
頒布時間: 發文單位:海南省國家稅務局
為了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提高營改增試點納稅人辦稅效率,海南省國家稅務局決定自2016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推行營改增試點納稅人網上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營改增網報系統),現就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推行范圍
(一)2016年5月1日新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的從事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的納稅人(不含2016年5月1日前已屬國稅機關管轄的納稅人)。
(二)2016年5月1日后辦理設立登記的納稅人。
二、填報報表種類(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表及附列資料、小規模納稅人申報表及附列資料;(二)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三)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表;(四)財務會計報表。
三、系統登錄
(一)營改增網報系統網址:.納稅人也可以登錄海南省國家稅務局門戶網站(網址:),通過首頁的“常用欄目”中“營改增試點納稅人網上申報系統”進入。
(二)用戶名:納稅人的社會信用代碼或納稅人識別號。
(三)密碼:2016年5月1日新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的從事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的試點納稅人,登錄密碼已由省國稅局統一授權,默認密碼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后6位數字。
2016年5月1日后辦理設立登記的納稅人,由主管稅務機關授予密碼。
納稅人登錄后可以重新設置密碼。
四、系統操作步驟
(一)納稅人進入營改增網報系統后,點擊“初始化”按鈕,對報表進行初始化設置。
(二)納稅人將需報送的報表下載到本地電腦,進行離線填寫。
(三)納稅人將報表上傳至營改增網報系統,經過系統解析審核后,點擊“申報”按鈕,進行納稅申報。
(四)納稅人申報后,點擊“扣款”按鈕,完成稅款繳納。
五、紙質資料報送納稅人通過營改增網報系統進行納稅申報的,應于年度終了后30日內,以郵寄或直接上門方式將紙質的申報表及附列資料報送主管國稅機關。
六、其他事宜
(一)納稅人可以選擇營改增網報系統辦理納稅申報,也可以按照規定采用其他方式辦理納稅申報。
(二)納稅人可以通過海南省國家稅務局門戶網站、微信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了解申報納稅相關政策。
特此公告。
附件:
《關于推行營改增試點納稅人網上申報系統的公告》的政策解讀
海南省國家稅務局
2016年5月24日
附件下載:
《關于推行營改增試點納稅人網上申報系統的公告》的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