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19-02-13 00:00:00.000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稅務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工作部署,自2019年2月起,個人取得的經營所得(定期定額戶除外,下同),不再使用遼寧省電子稅務局進行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均通過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簡稱“ITS系統”)辦理申報?,F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人,均應以個人身份進行納稅申報(以上“個人”在本通告中統稱為“投資者個人”,其對應的經濟實體或活動在本通告中統稱為“被投資單位”)。
二、投資者個人取得的經營所得按以下方式和渠道辦理申報。
1.ITS扣繳客戶端申報。凡被投資單位已經安裝ITS扣繳客戶端的,可以通過扣繳客戶端“生產經營”標簽頁,為投資者個人進行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申報。
2.ITS系統WEB端申報。投資者個人通過ITS系統WEB端進行申報。
3.辦稅服務廳申報。投資者個人在辦稅服務廳,由稅務人員使用ITS系統稅務局端中的“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月(季)度申報(ITS)”模塊辦理。
三、投資者個人取得的經營所得按以下方式和渠道辦理稅款繳納。
(一)采取ITS扣繳客戶端申報的個人,其應繳稅款按照以下兩種方式繳納。
1.由投資者個人與銀行、主管稅務機關簽訂三方協議后,利用ITS系統扣繳客戶端“三方協議繳稅”模塊進行網上劃款繳稅。
2.利用ITS系統扣繳客戶端“銀行端查詢繳稅”模塊,生成并打印“銀行端查詢繳稅憑證”后,在銀行窗口繳納稅款。
(二)采取ITS系統WEB端申報的個人,其應繳稅款在ITS系統WEB端利用“可選支付方式”中選擇“銀聯卡在線支付”或“個人三方協議”劃款繳稅。
(三)采取在辦稅服務廳申報的個人,其應繳稅款與其他稅款繳納方式相同。
四、需簽訂三方協議的投資者個人,持本人銀行卡,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按相關要求辦理。
五、使用ITS系統辦理經營所得業務時,如果發現WEB端提示“當前投資者與被投資單位不存在投資者關系,請重新選擇被投資單位類型”、扣繳客戶端提示“變更稅務登記”等信息,以及發現無法打開“生產經營”標簽頁或無法看到 “生產經營”標簽頁內容的,請聯系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解決。
六、ITS系統扣繳客戶端請登錄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稅務局網站(網址為:)首頁右側邊欄下載。ITS系統WEB端可登錄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稅務局網站首頁找到入口,或直接登錄(網址為:)。
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稅務局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