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稅發〔2020〕67號
頒布時間:2020-12-31 00:00:00.000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各市、縣(市、區)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范區稅務局,各市、縣(市、區)財政局、生態環境局、水利(水務)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人民防空辦公室,各相關單位:
為了貫徹落實《財政部關于水土保持補償費等四項非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征收的通知》(財稅〔2020〕5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水土保持補償費等政府非稅收入項目征管職責劃轉有關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21號)等精神,平穩有序做好我省水土保持補償費、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權出讓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征管職責劃轉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補償費、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權出讓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劃轉至稅務部門征收。征收范圍、對象、標準、分成、使用等政策繼續按照現行規定執行。
二、水土保持補償費自2021年1月1日起,由繳費人向稅務部門自行申報繳納。按次繳納的,應于項目開工前或建設活動開始前申報繳納;按期繳納的,在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繳納。具體按照下列方式征收:
(一)開辦一般性生產建設項目、開采礦產資源處于建設期的
由各級水行政主管或者行政審批部門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權限于審批時核定,并向繳費人出具繳費通知單。繳費通知單應當載明繳費人名稱、繳費人社會信用代碼、項目名稱、項目地址、征占用土地面積、征收標準、繳納金額、入庫級次和比例等事項。
繳費人應當按照繳費通知單的規定,向其項目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自行申報繳納,或者到政務大廳辦稅服務窗口輔導申報繳納,或者通過電子稅務局網上申報繳納。
?。ǘ╅_采礦產資源處于開采期的
開采石油、天然氣以外的礦產資源的繳費人,應當按季度向其項目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自行申報繳納,或者通過電子稅務局網上申報繳納。申報繳納期限為季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
開采石油、天然氣的繳費人,應當按照水行政主管或者行政審批部門確定的繳納時間,按年向其項目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自行申報繳納,或者通過電子稅務局網上申報繳納。
?。ㄈ氖缕渌a建設活動的
繳費人應當按照縣級水行政主管或者行政審批部門確定的時限,向其項目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自行申報繳納,或者通過電子稅務局網上申報繳納。
?。ㄋ模┧帘3盅a償費的省外繳費人
應當在省內選擇一個項目所在地縣級稅務機關辦理正式稅務登記后繳費;如無法辦理正式稅務登記,可以辦理臨時稅務登記,通過支票、電匯等方式繳入“待繳庫稅款”專戶繳費。
三、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自2021年2月1日起,由繳費人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自行申報繳納,或者通過電子稅務局網上申報繳納。申報繳納期限為月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
四、政府儲備排污權出讓收入自2021年1月1日起,由繳費人向稅務部門自行申報繳納。山西省生態環境保護服務中心對政府儲備排污權出讓收入交易金額確認后,向繳費人出具繳費通知單。繳費通知單應當載明繳費人名稱、繳費人社會信用代碼、污染物名稱、繳納金額、政府儲備排污權出讓收益市(縣)、入庫級次和比例、繳費通知單編號等事項。
繳費人購買本地政府儲備排污權的,應當按照繳費通知單的規定,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自行申報繳納,或者通過電子稅務局網上申報繳納。
繳費人購買異地政府儲備排污權的,應當按照繳費通知單的規定,通過電子稅務局網上申報繳納。
五、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自2021年1月1日起,由繳費人根據人防或者行政審批部門核定的繳費金額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人防或者行政審批部門核定后,向繳費人出具繳費通知單。繳費通知單應當載明繳費人名稱、繳費人社會信用代碼、項目名稱、應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積、征收標準、繳納金額、入庫級次和比例等事項。繳費人應當按照繳費通知單的規定,向其項目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自行申報繳納,或者到政務大廳辦稅服務窗口輔導申報繳納,或者通過電子稅務局網上申報繳納。
六、各級水行政主管、人防、行政審批部門和山西省生態環境保護服務中心出具的繳費通知單,可以根據各地實際情況自行制定。繳費人應當持加蓋審批章或者公章后的繳費通知單到稅務機關辦理繳費事宜。稅務機關應當將繳費人提供的繳費通知單及其他資料留存備查。
七、繳費人原則上使用《非稅收入通用申報表》申報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權出讓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稅務部門征收費款暫使用稅收票證,待條件成熟后使用財政部門統一監(印)制的財政票據。
八、征期在2021年度、所屬期為2020年度的水土保持補償費、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權出讓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收繳及匯算清繳工作繼續由原執收(監繳)單位負責。劃轉至稅務部門征收后,以前年度應繳未繳的收入,由稅務部門負責征繳入庫。
九、資金入庫后需要退庫的,按照財政部門有關退庫管理規定辦理。其中,因繳費人誤繳、稅務部門誤收以及匯算清繳需要退庫的,繳費人向原入庫稅務機關申請,稅務部門審核退庫。涉及項目變更或取消、排污權變更或取消等原因造成原審批確認的已繳費款需要退庫的,由原審批確認部門批準后,到原入庫稅務機關辦理退庫。
十、稅務部門應會同財政、生態環境、水行政主管、人防、行政審批等有關部門做好業務交接銜接和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工作,及時實現征管信息實時共享,并將計征、繳款等明細信息通過互聯互通系統傳遞給財政等相關部門。建立征收情況定期報送制度,稅務部門應于每月前5個工作日向財政部門報送上月劃轉非稅收入項目的征收情況,并附文字說明,包括分地區、級次、行業、重點項目等反映收入實現情況和收入增減原因、變動趨勢等。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 山西省財政廳
山西省生態環境廳 山西省水利廳
山西省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山西省人民防空辦公室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