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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布時間: 發文單位: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在線審批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推進全流程在線審批的通知》(建辦〔2020〕97號)精神,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在線審批和審批服務信息全過程共享,加快推進審批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經省政府同意,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深化關鍵環節改革
(一)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工改辦”)要牽頭制定一般能源(重點為一般電力接入項目)、通信等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示范文本,優化再造其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更新審批流程圖示范文本,將所有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限壓減至90個工作日以內。(省工改辦、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等部門配合,7月底前完成)各地根據示范文本,制定本地區切實可行的精簡優化措施,最大限度優化審批流程,壓減審批時限,破解企業群眾反映強烈的堵點。(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9月底前完成)省級有關部門負責精減優化本行業審批服務事項和申報材料。(省工改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7月底前完成)
(二)加強項目前期策劃生成和區域評估。推進房建市政工程項目儲備信息與工程審批系統共享,加速項目前期策劃生成。(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改辦按職責分工負責,7月底前完成)加快推進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指導各地加強“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運行管理。(省自然資源廳,11月底前完成)省級行業主管部門要明確節能評價、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水資源論證、地震安全性評價、文物保護、重大項目氣候可行性論證等評估評價事項的區域評估技術要求和標準規范。(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地震局、省文物局、省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7月底前完成)各地要健全完善項目策劃生成機制,統籌協調項目建設條件及評估事項要求;在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全面開展區域評估,明確區域評估的事項清單,及時公開評估結果;強化評估成果運用,公布采用區域評估成果的具體要求和實施告知承諾制的具體措施;鼓勵有條件地區推行“多規合一+區域評估”,將區域評估成果集成于“多規合一”平臺,通過前期策劃生成明確項目建設管控要求、技術設計要點、審批流程、事項清單和材料清單,簡化項目后續審批手續。(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9月底前完成)
(三)規范項目立項用地和規劃許可階段事項辦理。省自然資源廳指導市縣自然資源部門進一步精簡用地批準環節,壓減規劃審批用時,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和工程建設許可階段相關審批結果實現證照電子化。省級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加強本行業、本系統涉及事項辦理規范指導,提升審批辦理效率,推進既有業務系統與工程審批系統深度融合。(省自然資源廳,7月底前完成)
(四)加強聯合測繪。各級自然資源部門要加強聯合測繪工作指導,明確測量技術標準、測繪成果要求和操作流程,在推進項目驗收涉及的土地、規劃、不動產等測繪內容實行一次委托、聯合測繪、成果共享的基礎上,積極探索推進全流程聯合測繪。(省自然資源廳,7月底前完成)
(五)精簡規范技術審查和中介服務事項。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所涉及的技術審查和中介服務事項,無法律法規規定的一律取消。(省工改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7月底前完成)各地要進一步完善工程建設項目中介服務網上交易平臺、市場評價評級功能,健全完善技術審查和中介服務管理制度,公布辦理(服務)指南,明確使用范圍、服務標準、辦事流程、服務收費和承諾時限,實現中介服務網上展示、服務委托、成果提交、監督評價等全過程管理。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制定公布技術審查事項審查標準,積極通過信息化手段提高技術審查效率,并支持開展智能化“電子輔助審批”。(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9月底前完成)
(六)優化市政公用服務程序。全面優化完善供水、排水、供電、燃氣、熱力、廣播電視、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務報裝接入流程,可將市政公用服務報裝提前到施工許可階段辦理。各地要指導市政公用服務單位配合做好“一站式”集中服務和主動服務,推進既有業務系統與工程審批系統信息共享、深度融合,通過工程審批系統實時獲取項目市政公用服務接入需求、設計方案、圖檔等相關信息,實現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竣工驗收后直接接入。(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住建廳、省通信管理局、省廣電局、省電力公司、中石油昆侖燃氣公司甘肅分公司、甘肅中石油昆侖燃氣有限公司等分別負責,9月底前完成)
二、全面推行工程建設項目分級分類管理
(七)細化項目分類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基于工程風險等級的監管機制,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按照項目類型分類完善工程建設市場信用管理體系。(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9月底前完成)各地要根據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進一步細化本地區工程建設項目分類,對工業、倉儲、居住、商業、市政、教育、醫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城市更新、十大生態產業、黃河流域高質量發展和大數據中心等工程建設項目,分級分類制定“主題式”“情景式”審批流程,按照項目類型、投資類別、規模大小、復雜程度、區域位置等情況,制定更加精準的分類工作措施和要求,實現精細化、差別化管理。(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7月底前完成)結合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優化鄉村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等分別負責,9月底前完成)
(八)推行“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各地對一般社會投資的工業類項目推行告知承諾制審批,根據項目特點和風險等級,建立并公布不同類型項目的審批事項清單和告知承諾制審批事項清單。對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的事項,制定并公布具體要求,申請人按照要求做出書面承諾,審批部門直接做出審批決定;對社會投資的小型低風險新建、改擴建項目,在確保安全前提下,由政府部門發布統一的企業開工條件,企業取得用地、滿足開工條件后作出相關承諾,政府部門直接發放相關證書,項目即可開工。(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9月底前完成)對規劃建設條件明確、建筑結構相對簡單或采用標準化方案設計的建設工程,探索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合并辦理。(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等分別負責,10月底前完成)
三、加快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在線審批
(九)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程網上辦理。各地要加強工程審批系統運行管理,堅決杜絕通過預審實施實質性審批、“表面”壓縮審批時間、“秒批”、“體外循環”、線下辦理等現象;全面實行跨層級在線審批,除復雜事項以及需要現場踏勘、聽證論證的事項外,加快推動項目審批從申請受理、審查決定到證件制作的全流程全環節在線辦理。(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7月底前完成)推行工程建設項目從勘察、設計、施工到竣工驗收全過程數字化圖紙閉環管理,各相關部門在線使用“一套圖紙”,并按照電子檔案要求實時歸集、動態維護、安全管理。全面推廣電子簽章、電子證照等在項目審批中的應用,各審批部門應認可其他部門簽發的電子批文和電子證照,審批結束時同步簽發相關聯的電子批文和電子證照。(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等分別負責,11月底前完成)
(十)加強審批全過程信息共享。加快推進工程審批系統與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投資在線監管平臺、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環評審批系統等相關部門既有審批系統深度融合,實現項目申報信息一次填報、材料一次上傳、相關評審意見等過程信息和審批結果信息實時共享。(省住建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共資源交易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配合,9月底前完成)建立權威高效的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完善供需協調、規范使用、爭議處理、監督考核、安全管理等數據共享制度。(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改辦負責,省級有關部門配合,11月底前完成)統一完善項目審批信息互聯互通、實時共享技術標準和基礎條件,搭建項目審批全鏈條數據交互平臺。(省住建廳負責,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配合,11月底前完成)推進工程審批系統與建筑市場監管、施工現場監督、房地產管理等相關系統平臺協同應用。(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1月底前完成)
四、優化招商引資項目工程審批服務
(十一)建立招商引資工程建設項目服務機制。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針對本地區招商引資項目,建立權威高效的工程項目審批服務協同推進機制,進一步強化統籌協調和部門聯動,解決跨區域、跨層級審批問題。鼓勵針對十大生態產業、“十四五”重點產業項目,成立一一對應的工作專班,精準“定制”項目審批流程“進度圖”,實現全過程無縫銜接,壓縮項目審批跨度總用時。(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9月底前完成)各縣市區要積極探索,學習先進,銳意創新,先行先試,市州政府和省級有關部門要在機制創新、系統功能等方面予以充分支持。
(十二)提升工業園區審批服務效能。各地在各類工業園區內充分發揮告知承諾、區域評估等改革優勢,對項目建設涉及的評審審批事項形成整體性、區域性評估成果,提供入駐該區域的工程建設項目免費使用,降低企業運行成本;推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與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合并辦理,實現“拿地即開工”。(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9月底前完成)
五、健全審批工作長效機制
(十三)進一步完善協同推進機制。省工改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全省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解決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2021年底前,建立健全審批工作長效管理機制。省工改辦負責工作統籌協調,推進各項任務落實。省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任務分工切實承擔本行業部門的工作任務,落實人員和經費,積極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省工改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7月底前完成)各地要承擔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推進工作長效機制,加強組織實施和提供經費保障,制定具體工作措施并報省工改辦備案。(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7月底前完成)
(十四)健全督導考評及工作評估機制。強化分級分類督導和考評機制,堅持問題導向,加強督導力度,持續開展考核評價,按月開展考評,及時通報考評結果,持續促進審批工作規范化、審批流程標準化、任務責任統一化。(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工改辦負責,長期堅持)全面開展第三方評估,委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機構建立科學、合理的評估機制,定期對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工作成效進行評估,查找問題和不足,加強評價結果運用,實現以評促改、以評促管、以評促優。(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工改辦負責,11月底前完成)各地要及時總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打造我省深化工程建設項目改革樣板市、樣板縣。(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
(十五)進一步做好相關法規規章的“立改廢釋”工作。省司法廳要積極推動修改或廢止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要求不相符的相關制度,通過立法修法鞏固成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支持和保障。(省司法廳,長期堅持)省級行業主管部門要積極主動支持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新舉措、新嘗試,爭取國家層面的試點,爭取國家部委的政策支持。(省工改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長期堅持)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