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稅發〔2021〕18號
頒布時間:2021-03-18 00:00:00.000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各市、州和蘭州新區、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稅總發〔2021〕14號),省局制定了《2021年甘肅省稅務系統“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2021年3月18日
2021年甘肅省稅務系統“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稅務工作會議、全國稅務系統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專題視頻會議和省委十三屆十三次全會暨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以下簡稱“春風行動”)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提質提標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21〕13號),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稅務總局關于開展“春風行動”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提質提標年”活動的安排部署,以“優化執法服務·辦好惠民實事”為主題,開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創新推出系列便民辦稅繳費舉措,切實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激發市場活力,改善發展環境,不斷提升納稅人繳費人滿意度和獲得感。通過“春風行動”和“提質提標年”活動各項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實,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環境的實際成效慶祝建黨100周年,為加快建設幸福美好新甘肅、開創富民興隴新局面貢獻稅務力量。
二、整體安排
在活動安排上,緊扣黨史學習教育和模范機關創建,圍繞推進稅收精確執法、精細服務、精準監管、精誠共治的要求,緊扣 “春風行動”主題和“提質提標年”活動的總體要求,制定符合我省實際的便民辦稅繳費措施,明確分工,壓實責任,抓好落實。
在行動內容上,聚焦群眾訴求快響應、優惠政策直達享、便捷辦理優體驗、分類服務解難題、執法維權顯溫度、規范執法提質效、信息互通減資料、部門協作促聯辦、國際合作求共贏、誠信納稅予激勵10個方面,共推出30項100條便民措施。
在組織落實上,各級納稅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要統籌安排,統一協調,各級納稅服務部門積極發揮牽頭作用,相關部門支持配合,各司其職,要按照任務清單、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有序推進任務落實。各級稅務機關要建立工作臺賬,定期召開工作推進會,聽取重要任務措施落實和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協調解決存在問題。要認真做好“春風行動”的宣傳策劃和統籌,充分借助各種媒體,廣泛開展宣傳,持續增強“春風行動”品牌影響力。
在保障機制上,建立聯絡員機制,各級稅務機關分管領導負責“春風行動”推進落實工作,納稅服務部門負責人和業務骨干擔任“春風行動”聯絡員,負責跟進本地“春風行動”措施的落實情況、細化情況、創新情況,按季度對“春風行動”推進落實情況進行總結,提煉經驗做法,梳理問題不足,及時向上級稅務機關報告,同時對“春風行動”階段性進展情況進行通報。
三、主要任務
(一)群眾訴求快響應
1.問計問需于民。響應“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要求,在全省范圍內征集納稅人繳費人需求及需求實現方式。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辦稅大廳等途徑廣泛宣傳,引導納稅人繳費人積極參與需求調查。對需求調查數據開展全面深入分析,研究稅費服務需求的變化規律、趨勢走向,分類分級做好響應。落實總局《納稅人繳費人稅費服務需求管理辦法(試行)》,加強需求管理制度建設,規范稅費服務需求管理工作。問計問需納稅人、繳費人,積極采納合理化建議,科學精準響應納稅人繳費人稅費服務需求。建立并落實稅費服務產品發布前體驗制度,在各類稅費服務產品推出前公開招募服務產品體驗師先期體驗,根據體驗師反饋的意見和建議改進完善服務產品。組織開展納稅人“零距離”體驗電子稅務局活動,收集已有功能、特色功能、新上線功能應用意見建議,提升應用體驗感。
2.稅費咨詢響應。實行重大稅費優惠政策“一政一講、一措一談”,制作“一政一講”內容提綱,堅持問題有人答、堵點講清楚、操作更具體。堅持依法依規開展稅費政策解讀,在全省范圍內收集具體的重大稅費優惠政策及其辦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增強稅費政策和征管制度解讀的及時性和針對性。落實國務院和總局要求,12366納稅服務熱線以分中心形式歸并到省政府12345熱線,保留號碼和話務坐席,提供“7×24小時”智能咨詢服務。制定我省稅務部門12366熱線以分中心形式歸并到12345熱線的具體實施方案和操作規范,出臺具體的“雙號并行”話務轉接機制及“7×24小時”全天候人工服務操作辦法;制定完善具體的知識庫共享要求和操作規程,實現稅費專業知識庫共享;建立雙方適用的受理、轉辦、辦理、督辦、回訪、評價、反饋及考評等全流程閉環管理機制。依托總局智能咨詢系統,提供文字、圖片、視頻等多種互動方式,提高智能咨詢解答準確率。推行微信征納互動平臺,通過AI智能咨詢、稅收政策精準推送等功能,提升納稅咨詢和宣傳輔導效能。開展線上方式輔助辦稅,借助12366納稅服務綜合平臺、自然人電子稅務局互動平臺等,實現遠程幫辦、問辦結合,解決納稅人繳費人在業務辦理過程中遇到的信息系統、業務操作等問題。
3.改進服務評價。抓好總局修訂后的《關于納稅人、繳費人滿意度調查工作的指導意見》落實,持續推動滿意度調查工作改進提升。對照總局2021年滿意度調查結果,分析原因,積極整改,對滿意度低分指標重點督辦。落實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好差評”常態化工作機制,完善“開展評價-差評處理-結果應用”的業務閉環管理模式,強化差評回訪整改管理,確保每項差評反映的問題都能夠及時整改。
(二)優惠政策直達享
4.狠抓落地落細。鞏固和拓展減稅降費成果,深化運用“短平快優九個一”工作法,繼續抓實抓細延續實施和新出臺的稅費優惠政策落實。持續優化推動政策紅利直達市場主體的機制和做法,堅持和完善省、市、縣稅務機關稅費優惠政策落實工作機制例會制度,深入分析稅費優惠政策落實工作中遇到的堵點、難點,按照一事一議原則,有針對性地研究解決。落實好支持科技創新、小微企業發展、區域協調發展、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等方面的稅費優惠政策,促進高質量發展。根據甘肅經濟發展布局和需求,編制2021年版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支持科技創新和鄉村振興稅收政策指引。
5.優化享受方式。建立稅費優惠政策標簽體系,整合總局、省局“精準推送”功能。依托云平臺大數據,主動甄別符合享受優惠政策條件的納稅人繳費人,在全省范圍內推廣稅費優惠政策措施精準直達。做好稅收優惠“不來即享”的提檔升級,進一步梳理“不來即享”事項清單,努力實現網上全流程退稅,繼續推動“不來即享”向社保費、非稅收入領域的拓展,進一步加強“不來即享”的后續監管。積極對接省政府“不來即享”平臺,持續拓展稅費優惠政策宣傳覆蓋面。擴大稅收優惠政策資料備案改備查范圍,除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退(返)、加計抵減以及自然人稅收外的其他稅收優惠備案全部改為資料留存備查。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納稅人,僅需首次申請增值稅退稅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后續未發生變化的無需重復提供。優化非稅收入退付管理服務,確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標準的非稅收入政策及時落實到相關企業和個人。
6.加強效應分析。依托總局云平臺和省局稅收大數據應用平臺,進一步優化完善優惠政策落實類應用功能,運用大數據監測減稅降費等政策落實情況,及時掃描分析應享未享和違規享受的疑點信息。組織對市縣核查整改疑點數據進行重點抽查,查看是否整改到位,確保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繳費人應享盡享,違規享受的及時提示糾正和處理。依托稅收征管數據,開展支持脫貧攻堅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效應分析,跟蹤支持脫貧攻堅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情況,總結典型案例,梳理存在的問題。開展專項調研,查找脫貧攻堅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過程中稅費政策執行和落實問題,認真研究解決。
(三)便捷辦理優體驗
7.推行電子發票。推廣應用全國統一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為納稅人免費提供電子發票開具、交付、存儲等基本公共服務。制定發票電子化納稅服務保障方案,建立與發票電子化相匹配的服務模式。開展有效的內外培訓輔導,狠抓網格化服務,積極為納稅人開具、使用電子發票提供全天候的智慧、便捷和高效服務。在電子稅務局實現代開增值稅電子發票功能,提升納稅人辦稅體驗。
8.簡并稅費申報。根據調整完善后的財行稅納稅申報表,升級電子稅務局功能,全面推行財行稅合并申報,進一步精簡申報資料、減少申報次數,減輕辦稅負擔。落實整合增值稅、消費稅及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主稅附加稅費申報表的工作要求,加強宣傳輔導,完善電子稅務局合并申報功能,讓納稅人一次性完成主稅附加稅費申報。按照總局推進稅種要素申報的安排和要求,逐步減少納稅人填報數據。推動企業財務報表與納稅申報表對接轉換,減少納稅人申報時間。落實簡化代扣代繳申報工作,將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等由發生時按次申報改為按月匯總申報。積極開展新版查賬征收企業所得稅預繳納稅申報表的填報輔導,確保納稅人準確掌握。按照新版申報表的填報要求,進行電子稅務局預繳申報服務監控的升級完善,確保實現網報智能化、自動化和精準化。
9.精簡證明資料。抓好稅務證明事項承諾制落實,擴大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范圍,堅決防止變相增加和設置證明材料問題。嚴格按照總局2013年40號公告,做好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工作。簡化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流程,對于需要多次對外支付的同一筆合同,僅需在首次付匯前辦理稅務備案,無需重復提交備案表等資料。嚴格按照總局統一部署,落實好取消對外國投資者以境內直接投資合法所得在境內再投資單筆5萬美元以上進行稅務備案的要求,進一步降低跨境投資者辦稅成本。
10.拓展網上辦稅。擴大“非接觸式”服務范圍,積極推動總局214項“非接觸式”辦稅清單落地。認真學習借鑒廣東省稅務局在微信辦稅、智慧辦稅等信息化建設方面的經驗做法。在現有“城鄉居民社保費”辦理基礎上,進一步拓展電子稅務局、微信小程序社保費辦理廣度和深度,7月底前基本實現企業涉費事項能網上辦理。逐步拓展“掌上辦”功能,年底前基本實現企業稅費事項能網上辦理、個人稅費事項能掌上辦理。根據總局統一安排和要求,依托電子稅務局逐步實現自然人房屋租賃、房屋交易稅收以及車船稅掌上辦理。根據總局工作安排,推進出口貨物等稅收票證電子化,有效提高獲取和使用稅收票證的便利度。持續優化升級電子稅務局第三方稅費繳納方式,方便納稅人繳費人在線繳納。進一步加強宣傳與輔導,積極做好操作培訓,廣泛引導未簽訂三方協議的納稅人繳費人采用掃碼等繳稅方式,有效提高稅款征繳工作效率。按照總局統一安排,積極協調社保、醫保經辦機構,做好社保經辦和繳費業務線上“一窗聯辦”試點準備工作。
11.提速退稅辦理。推廣網上辦稅申請,規范《電子退稅申請審批表》填寫,增加電子退稅申請資料校驗、提示功能,提升退稅全流程電子化效率,降低辦稅成本,加快退稅資金到賬。積極推進出口退稅系統整合,嚴格落實出口退稅辦理時限要求,精簡出口退稅涉稅資料報送,簡化退稅辦理流程,持續提高工作質效,不斷加快退稅進度。推行離境退稅便捷支付,推廣“即買即退”等便利化措施。加強與蘭州海關、省民航機場集團、工商銀行省分行等單位協作配合,為我省離境退稅運行提供機制保障,確保離境退稅工作有序推進。積極跟進全國版離境退稅軟件系統功能升級,促成與“便捷支付”第四方達成合作意向,提升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便利化水平。優化電子稅務局申請留抵退稅功能,結合納稅申報情況向納稅人推送留抵退稅申請提示信息,在納稅人填報留抵退稅申請時實現退稅申請基礎信息自動帶入。
12.便利注銷辦理。壓縮稅務注銷一般流程辦理時限,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務注銷一般流程辦理時限進一步壓縮至10個工作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其他納稅人稅務注銷一般流程辦理時限進一步壓縮至5個工作日。加強稅務注銷監控,省局每日下發注銷業務即將超期提醒短信,督促市、縣局按期辦結稅務注銷流程。落實企業簡易注銷登記制度,進一步加大與市場監管部門的數據共享力度,提供簡易注銷預先提示服務,便于納稅人在公告期內自主辦理。實現企業分支機構注銷即辦,對申請注銷時未處于稅務檢查狀態、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已繳銷發票和稅控專用設備的企業分支機構,若由總機構匯總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并且不就地預繳或分配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的,稅務機關提供即時辦結服務。簡化“零申報”資料報送,對處于非正常狀態的納稅人在辦理稅務注銷前,通過《批量零申報確認表》方式簡化“零申報”,免于補報相應屬期的財務會計報表。
13.關注特殊人群。堅持傳統服務與智能創新“兩條腿”走路,在做好線上服務的同時持續優化線下服務,設置綠色通道、便民專窗等,更好滿足特殊人群、特殊事項辦理的要求。抓好省政府電子政務辦、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關于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便利老年人辦事服務的通知》落實,為不使用智能手機的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人群設置綠色辦道,在辦稅服務場所設置現金收付窗口,保障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人群社保費繳費順暢便捷。
14.優化個稅匯算。根據總局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公告,強化內部培訓,按照總局要求適時開展宣傳輔導,細化落實“四分”引導和網格化管理責任,分階段、分批次告知扣繳義務人辦理年度匯算的時間段,引導納稅人有序順利辦理年度匯算。根據納稅人所處年度匯算的時段和狀態,采取普遍性與個性化相結合的方式,通過站內信、短信、電話等渠道,漸進有序地開展提示提醒服務。引導和幫助納稅人及時確認本人個人所得稅預繳申報記錄,對接到身份冒用異議申訴的,主管稅務機關加快核實處理。適應疫情防控要求,對確需到現場辦理稅費事項的納稅人,積極做好錯峰安排,通過時間錯峰、場所錯峰、渠道錯峰,主動預約、分類宣傳,引導納稅人均衡辦理業務,最大限度減少辦稅服務廳人員聚集。按照我省《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納稅服務工作方案》要求,設置個稅年度匯算專區,配置電腦、移動終端等硬件設備,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辦理服務。組建和充實由納稅服務、個人所得稅、信息技術、稅源管理等部門組成的專家團隊,配齊配強導稅咨詢人員,對重點人群提供“一對一”咨詢輔導,確保納稅人懂政策、會操作。推進總局新增簡便優化規范舉措落地,幫助納稅人準確理解政策、及時掌握年度匯算系統優化功能,順利辦理年度匯算。面向扣繳單位做好輔導提醒,告知扣繳義務人在代辦年度匯算時,受雇單位可通過電子郵件、短信、微信等“電子”方式進行確認,與書面確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讓單位代辦確認更方便。制定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志愿服務方案,結合模范機關創建活動,組織開展專項志愿服務,通過“黨員先鋒崗”“青年突擊隊”“志愿服務團”等方式,幫助特殊群體和有需要的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
15.助力小微企業。運用大數據開展多維度分析,將各項稅費政策精準推送小微企業,開展“滴灌式”宣傳輔導。持續深化“銀稅互動”合作,幫助小微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按照總局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會同有關部門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春雨潤苗”專項行動。
16.服務重點企業。進一步做好重點項目的納稅服務工作,完善“項目管家”納稅服務數據管理平臺,實現省、市、縣三級重點項目“線上”日常跟蹤管理、信息查詢和統計分析。依申請及時受理大企業提交的重大復雜涉稅訴求,及時協調解決,進一步增強稅收政策執行的確定性。積極協調解決大企業跨區域涉稅事項,增強稅收政策執行統一性。對大企業提交的事先裁定涉稅事項,按照總局的有關制度和要求,協同各政策業務部門進行事先裁定,向企業反饋最終裁定結果,督促主管稅務機關按照裁定結果執行有關稅收政策,全程跟蹤裁定結果執行的成效。開展大企業“天氣預報式”分析試點工作,加強數據支撐,提升分析質量,有效幫助企業防控納稅風險。以總局千戶集團企業、省市列名企業中的重點企業集團為主要對象,結合大企業稅收風險管理工作進行稅收體檢,對發現的企業內控制度不完善、容易產生涉稅風險等情況,形成內控建議書,幫助企業進一步健全內控機制,完善內控管理體系。
17.支持區域發展。充分發揮稅收職能,優化納稅服務,在國家支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蘭州—西寧城市群建設、蘭白都市經濟圈建設及省政府支持天水隴南對接融合成渝經濟區等重大戰略中,積極推行納稅繳費便利化改革創新試點,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經驗,完善稅費服務體系。
(五)執法維權顯溫度
18.推廣首違不罰。制定并公布我省稅務系統“首違不罰”清單和“從輕減輕、不予處罰”清單。根據總局工作推進情況,做好我省稅務系統“首違不罰”和全國統一“首違不罰”清單的銜接。納稅人因申報信息填寫錯誤造成年度匯算多退或少繳稅款,納稅人主動或經稅務機關提醒后及時改正的,可以按照“首違不罰”原則不予處罰。
19.推進柔性執法。創新行政執法方式,有效運用說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強制性執法方式,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做到寬嚴相濟、法理相融。積極開展說理式執法,結合2020年5家試點單位的實踐經驗,在全省范圍內對重點案件和重大稅務案件開展稽查說理式執法工作,提高稅務稽查執法水平。探索實施重大稅收違法案件聽證前置程序,優化稅務稽查執法方式。推進簡易處罰事項網上辦理,實現違法信息自動提醒、處罰流程全程網上辦、處罰結果實時傳遞。
20.加強權益保護。建立稅務規范性文件權益性審核機制,規范性文件正式發布前進行權益性審核,確認是否減損納稅人繳費人權益或增加納稅人繳費人負擔。加強風險任務統籌管理,實施分類服務和差異化管理,實現“無風險不打擾、低風險預提醒、中高風險嚴監控”。依托省局稅收大數據應用平臺,對低風險信息進行常態化掃描,建立低風險提示提醒通道,加強對中高稅收風險的識別與監控。
(六)規范執法提質效
21.統一執法標準。制定發布甘肅省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充分發揮裁量基準制度對稅務行政處罰工作的規范引領作用。結合蘭州西寧城市群市場一體化建設工作,探索推進區域內統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在總局公布的稅務行政備案事項清單的基礎上,完善地方稅費行政備案事項清單,規范行政備案事項范圍和程序。
22.規范執法行為。嚴格落實國務院“兩個不得”工作要求,有序做好社保費正常繳費工作,不得自行對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不得因社保費征收職責劃轉使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增加繳費負擔。堅持以風險管理為導向,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方式的稽查監管模式,加大對高風險納稅人的隨機抽查力度,科學統籌重點稅源企業隨機抽查工作。結合《甘肅省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第一版)》,利用甘肅省“互聯網+監管”系統“雙隨機”監管平臺,開展部門聯合抽查,實現協同監管,提高執法效能,降低征納成本。加強對稅費優惠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和違規征收“過頭稅費”問題的分析監控,按照總局下發的收入質量疑點數據,及時排查整治違規征稅收費問題,嚴禁征收“過頭稅費”。認真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按照“誰起草、誰審查”原則,切實履行公平競爭性審查職責,有效防范制定政策措施排除、限制競爭的情形。加強監督檢查,將稅費優惠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違規征收“過頭稅費”、違規增加市場主體負擔、不當干預市場主體自主決策等行為列入執法督察內容,嚴肅查處違規問題。
(七)信息互通減資料
23.推動信息共享。加大部門信息共享,推進與地方政務服務平臺對接,完善第三方信息共享制度,逐步豐富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清單。按照“以數換數”的思路,有效拓展外部涉稅數據來源,擴大數據獲取和集成范圍,探索與地方政府共建財稅綜合共治平臺。推進稅務備案信息與銀行同步共享,進一步優化服務貿易對外支付流程,在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電子化的基礎上,更好滿足納稅人異地付匯業務需要。優化匯總納稅企業企業所得稅征管流程,推動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涉稅信息跨區域共享。利用好“企業所得稅管理平臺一期”,加強匯總納稅企業基礎管理工作。完善資源環境稅收外部數據采集應用功能,擴大免填報數據項范圍,優化資源環境稅申報功能。
(八)部門協作促聯辦
24.深化部門協同。按照國務院辦公廳“一事一次辦”要求,從納稅人繳費人辦成一件事角度出發,加強部門協作共享,為納稅人繳費人提供企業開辦、不動產交易等套餐式、主題式集成服務,實現一表申請、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時辦結。積極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醫療保障等部門聯系溝通,健全完善工作協調機制,確保社保費征繳工作平穩有序。落實電子發票國家標準,推動電子發票與財政支付、單位財務核算系統等有機銜接,加快推動電子發票“無紙化”報銷、入賬、歸檔等進程。積極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協調,統籌調配服務資源,通過人員共駐、人員互派等方式,推進社保繳費業務和社保、醫保經辦業務“一廳聯辦”。落實《不動產交易稅費管理規范》,進一步提高不動產交易稅費事項辦理質效。
(九)國際合作求共贏
25.優化國別指南。持續加強國別(地區)稅收信息研究工作,優化“一帶一路”相關稅收政策資訊服務,按照總局要求完成我省對口國家阿曼、也門、牙買加3份國別(地區)投資稅收指南的更新工作。積極配合總局完善《“走出去”稅收指引》,做好對外投資稅收政策的宣傳輔導工作。嚴格按照總局反避稅熱點問題解釋口徑,針對疫情影響,主動做好相關熱點問題的解釋工作。
26.落實稅收協定。認真執行稅收協定,為跨境納稅人消除雙重征稅,促進跨境投資、技術和人員往來。提供涉稅爭議解決機制,就非居民在我國的涉稅爭議案件做好調查核實,務求事實清晰、理由充分。積極受理我國稅收居民就境外涉稅爭議提起的相互協商申請并為總局對外談判提供支持,為“走出去”企業保駕護航。
27.便利國際遵從。加強企業年度申報數據分析,針對符合條件的跨國企業提醒其按年度申報國別報告,并嚴格依據政府間交換機制,通過自動情報交換與境外稅務機關共享,免除我國企業在投資東道國提交國別報告的遵從負擔,避免其在東道國可能受到的處罰。依托電子稅務局提供非居民扣繳企業所得稅套餐式服務工作,并按照優化后的流程服務納稅人。
28.簡化辦理程序。按照總局發布的單邊預約定價安排適用簡易程序的公告,做好單邊預約定價安排簡易程序有關事項宣傳和落實,為納稅人跨境投資經營提供稅收確定性。落實簡化后的非居民企業匯總納稅辦理流程,對非居民企業在境內設立兩個或兩個以上機構、場所并選擇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實現一地申報、多地繳稅。
(十)誠信納稅予激勵
29.完善評價機制。優化納稅信用評價規則,完善納稅信用評價指標,落實納稅信用修復機制,引導納稅人及時、主動糾正失信行為。
30.深化結果應用。加強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動態管理,嚴格按照稅收違法“黑名單”制度規定開展信用修復。嚴格按照規定公布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準確把握“黑名單”案件公布標準,明確失信懲戒措施,保障當事人權利。加強與聯合懲戒成員單位的協調配合,積極提升聯合懲戒成效。定期公告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信用積分,完善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和服務人員信用查詢功能。深化對涉稅專業服務信用評價結果的分級分類運用,方便納稅人依據信用積分等指標自主選擇稅務代理等涉稅服務。
四、工作要求
(一)堅持黨建引領。全省各級稅務機關要按照黨的建設高質量發展要求,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推動“春風行動”深入開展。要將“春風行動”開展與黨史學習教育、創建模范機關結合起來,作為“我為群眾辦實事”的生動實踐和創建模范稅務機關的重要衡量標準,推進黨建與業務更好融合,為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貢獻稅務力量。
(二)統籌有序推進。全省各級稅務機關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深入開展“春風行動”的重要意義,加強統一領導,強化統籌部署。要根據稅務總局、省局總體部署,主動對接“春風行動”的具體安排和要求,結合工作實際抓好各項工作任務落實。要緊扣納稅人繳費人需求,結合省政府“提質提標年”活動深入開展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要求,持續細化和創新推出“春風行動”舉措,實現四季吹拂便民風。
(三)凝聚部門合力。全省各級稅務機關要加強內部溝通協作,注重與外部門協調聯動,形成密切配合、協同推進的良好工作格局。要按照本實施方案,結合工作實際,細化工作措施,層層壓實責任,切實將“春風行動”落實落細。市(州)局要按季度召開納稅人繳費人座談會,聽取納稅人繳費人對“春風行動”開展情況的意見建議,積極響應訴求并確保“春風行動”取得實效。
(四)加強跟蹤問效。全省各級稅務機關要加強對“春風行動”各項措施執行情況的指導督促,強化監督檢查,跟蹤實施效果,不斷改進和完善。要將“春風行動”工作列入績效考核,明確考核標準,嚴格實施考核。省局將“春風行動”措施落實情況列入綜合督促檢查內容,同時通過巡視巡查、明察暗訪等方式推動工作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