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21-04-19 發文單位:廈門市財政局
各區財政局,各會計學(協)會,各有關單位:
為了規范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基金的會計核算,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國辦發〔2015〕18號)和《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財會〔2017〕28號),結合《職業年金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人社部發〔2016〕92號)等規定,財政部研究起草了《關于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基金執行<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的相關會計處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及起草說明。現將征求意見稿轉發,請各區財政局、各學(協)會和有關單位組織單位或會員進行討論,提出反饋意見,并收集匯總意見于2021年5月10日前將反饋意見及建議報送至廈門市財政局會計處。請各有關單位積極反饋意見及建議,我局將匯總整理各方面意見建議反饋財政部。
(聯系電話:2858137,聯系郵箱:)
附件:1.關于征求《關于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基金執行<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的相關會計處理規定(征求意見稿)》意見 的函(財辦會〔2021〕9號 )
2.關于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基金執行《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的相關會計處理規定(征求意見稿)
3.《關于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基金執行<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的相關會計處理規定(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
廈門市財政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