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發改[2015]2620號
頒布時間:2015-11-24 00:00:00.000 發文單位: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氣門站價格并進一步推進價格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688號)規定,結合國家《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及本市貫徹意見的有關精神,經市政府批準,決定調整本市非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并實施區域差別氣價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市管道天然氣非居民銷售價格實施區域差別價格政策。其中:城六區供暖、制冷用氣最高銷售價格調整為2.60元/立方米,工商業用氣調整為3.16元/立方米;其他區域供暖、制冷用氣調整為2.36元/立方米,工商業用氣調整為2.92元/立方米。全市發電用氣調整為2.51元/立方米,壓縮天然氣加氣母站(供非居民用氣)調整為2.46元/立方米。
二、各燃氣企業要嚴格執行價格政策,認真做好調價宣傳解釋工作,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市、區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大對天然氣價格的監督檢查力度,切實維護天然氣市場價格秩序。
三、調整后的非居民用氣價格自2015年11月20日起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5年11月24日
附件
北京市非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表
單位:元/立方米
用氣類別 | 最高銷售價格 | |
發電用氣 | 2.51 | |
壓縮天然氣加氣母站(供非居民用氣) | 2.46 | |
供暖、制冷用氣 | 城六區 | 2.60 |
其他區域 | 2.36 | |
工商業用氣 | 城六區 | 3.16 |
其他區域 | 2.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