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辦函[2015]1號
頒布時間:2015-04-27 00:00:00.000 發文單位: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為強化統籌政府系統智慧電子政務規劃和頂層設計,整合提升電子政務基礎設施水平,實現政務數據資源的歸集、共享、開放、應用,努力形成標準共建、網絡互通、業務協同、應用創新的智慧電子政務新局面,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電子政務協調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66號)和《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信息經濟的若干意見》(市委[2014]6號)等文件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推進我市政府系統智慧電子政務建設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重要意義
推進智慧電子政務建設,是轉變政府職能、提高服務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實現杭州信息經濟和智慧經濟大發展的重要支撐,將促進政府運作模式向精簡、高效、廉潔、公平轉變,全方位地向社會提供優質、規范、透明的管理與服務。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推進智慧電子政務建設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領導、齊心協力,共同推進全市智慧電子政務建設工作。
二、確定工作目標
杭州智慧電子政務建設堅持低成本、集約化、見實效的原則,根據國家、省關于電子政務建設的要求,結合我市特點,通過對云平臺、電子政務網絡等基礎設施與業務應用系統等資源的整合,著力構建全市一體化的智慧電子政務管理體系,逐步形成以市智慧電子政務云為平臺的政務數據歸集、共享、開放和安全保障機制,全面提升政府管理、決策和公共服務能力,努力開創具有杭州特色的智慧政務應用創新發展的良好局面,使杭州早日成為全國、全省領先的智慧電子政務城市,全力助推杭州信息經濟、智慧經濟發展。
三、搭建智慧電子政務總體框架
搭建以浙江政務服務網杭州平臺為基礎的杭州智慧電子政務總體框架,實現統一規劃設計、統一基礎支撐、統一數據歸集、統一應用發布、統一安全管理。
(一)統一規劃設計。強化智慧電子政務頂層設計,建立目標明確、方向統一、層級銜接、分步推進的智慧電子政務規劃實施體系。
(二)統一基礎支撐。強化現有政務云、政務網絡等基礎設施的整合、升級改造工作,打造全市統一的智慧電子政務云、智慧電子政務網絡,提升基礎設施支撐能力。
(三)統一數據歸集。基于市智慧電子政務云平臺,搭建政務數據庫,利用浙江政務服務網杭州交換中心實現政務數據統一歸集,形成政務數據共享開放的良好格局。
(四)統一應用發布。利用浙江政務服務網杭州平臺,統一發布行政審批、便民服務事項等應用,實現單點登錄、游遍全網的目標。
(五)統一安全管理。強化智慧電子政務云、智慧電子政務網絡、智慧政務應用系統安全規范管理,建立健全智慧電子政務安全管理機制,保障政務數據安全可控。
四、整合智慧電子政務基礎設施資源
(一)推進智慧電子政務云平臺整合。按照浙江政務服務網杭州平臺的建設要求,充分整合現有資源,實現杭州政務云平臺與浙江省政務云杭州平臺的整合對接,構建市智慧電子政務云平臺。共性應用和涉及跨部門應用原則上由市云平臺統籌建設和提供。各部門新建非涉密項目原則上要上云建設;各部門現有設備上運行的應用系統應逐步向云平臺遷移。在項目遷云前,要做好必要的設備維護,確保系統安全運行。
(二)加強智慧電子政務網絡建設管理。進一步規范電子政務內網、外網的建設和管理,為智慧電子政務建設提供網絡保障。按照國家、省統一規劃和部署,進一步理順電子政務內網、外網建設和管理工作機制;完善電子政務內網、外網網絡平臺和安全體系建設;重點加強外網應用建設,促進外網信息資源整合利用和數據共享。市級現有業務專網要理清邊界,進行合理分類,分別向電子政務內網或外網遷移,逐步實現與統一智慧電子政務網絡的對接和業務融合,推動數據交換和共享安全可控。
五、推進智慧電子政務數據歸集共享開放
(一)推進智慧電子政務數據庫建設。根據國家、省電子政務建設有關要求,做好政府部門主導的數據平臺建設和管理工作,推動跨部門業務協同與聯動,支撐跨部門業務協同流程持續優化,進一步推進人口、法人單位、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宏觀經濟、電子證照、電子公章、權力事項庫、辦件庫、目標考核和績效管理等數據庫的共建共享。加強數據長久保存管理工作,形成數據長久保存機制。
(二)加快浙江政務服務網杭州交換中心建設。以浙江政務服務網杭州交換中心為主交換平臺,原有業務數據交換系統為子交換平臺,構建智慧電子政務數據交換體系。子交換平臺數據逐步向主交換平臺政務數據庫歸集,實現政務數據資源共享。
(三)推動智慧電子政務數據服務平臺建設。在浙江政務服務網杭州交換中心數據歸集共享的基礎上,建設包括運行平臺和開放平臺等子平臺的全市智慧電子政務數據服務平臺。制定政務數據統一運行管理規范和開放標準,積極探索智慧電子政務數據運行、開放管理機制,安全有序推進政務數據開放和社會化利用。
六、推動杭州特色智慧政務應用創新
(一)提高決策數據服務水平。圍繞市政府決策需要,以建設決策支持智慧電子政務系統為抓手,充分整合各級各部門現有辦公應用和業務系統數據資源,逐步建立支撐領導決策研判的決策數據資源庫,提供更加及時高效的信息獲取方式,豐富展現形式,為政府決策提供全面準確便捷的數據服務。充分利用職能部門各類專業系統和智能分析模型,開展統計分析、預測預警和評估研判,使市領導能夠及時掌握經濟運行與社會發展的實際狀況和發展趨勢,不斷提升政務數據保障和輔助決策能力。
(二)深化公共服務水平。圍繞智慧電子政務建設工作目標,推動智慧政務應用,著力促進政府職能部門業務創新,深入開展跨部門協同應用。在浙江政務服務網杭州平臺上,不斷疊加新的創新應用,努力在社會保障、公共安全、社會信用、市場監管、食品藥品安全、醫療衛生、國民教育、勞動就業、養老服務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領域的智慧政務應用有新突破,實現社會生活智慧化。圍繞簡政放權,梳理權力清單,強化權力流程網上運行,進一步完善網上服務與實體大廳服務、線上服務與線下服務相結合的一體化政府服務模式,不斷提升政府網上公共服務水平。
(三)提升市政府重點工作督查落實的電子政務水平。加強市政府重點工作督查督辦,通過對重點工作的任務分解、進展過程、完成情況的網絡化、電子政務化管理,實現工作落實全過程動態跟蹤、實時督查、及時反饋、績效考核,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機制,切實提高督查督辦水平。
(四)為應對突發事件的決策指揮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撐。按照全市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要求,進一步健全全市應急平臺體系,完善日常監測與風險識別、信息收集與災情統計、趨勢分析與綜合研判、指揮調度與輔助決策、場景模擬與總結評估等功能,滿足應急管理工作需要;推進基層和企業應急信息管理系統建設,提高突發事件現場圖像采集和應急通信保障能力;健全應急平臺標準規范和運行機制,加強各級各部門應急平臺之間的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充分利用物聯網等新技術,推進風險隱患、防護目標、救援隊伍、物資裝備等智慧電子政務數據庫建設。
(五)完善辦公業務應用。根據國家、省、市有關部署,圍繞優化再造政務流程、提高行政效能,進一步拓展深化網上辦公,運用電子印章、電子簽名、電子文件密級標志等技術,實現公文、信息、簡報等電子文件的上傳下達和橫向傳遞,以及公文辦理、信息采編、會議組織、值班管理等日常工作的信息化;積極開展視頻會議、移動辦公等應用。
七、強化保障措施
(一)理順工作職責。市智慧電子政務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是全市智慧電子政務建設的領導機構,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政府電子政務辦)是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的實體運行機構。由市編委辦牽頭,進一步梳理明確政府系統智慧電子政務職責分工,形成全市智慧電子政務建設新格局。
(二)出臺相關政策。制定“杭州市‘十三五’智慧電子政務建設發展規劃”、“政務數據資源共享管理辦法”、“智慧電子政務項目管理辦法”、“政務數據資源目錄”、“政務數據資源共享目錄”等配套政策和技術標準,建立健全全市智慧電子政務建設的政策保障體系,為智慧電子政務建設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和保障。研究制定政務活動中使用電子簽名的具體辦法,積極推動電子證照、電子文件、電子公章、電子檔案等在政務工作中的應用;研究制定網絡、安全、應用、政務數據等方面的技術和業務標準規范,促進智慧電子政務健康持續發展。
(三)切實加強安全保密。加強對分級保護和等級保護工作的指導,確保相關管理規范、技術要求、實施策略、測評標準在各級各部門的一致性;建立安全保密持續監管和運維系統,提升政務數據安全管控和運維管理水平;加強網絡安全監測和通報預警,及時處置重大網絡安全事故;強化安全保密意識,加強日常安全管理,進一步落實涉密信息系統分級保護和非涉密信息系統等級保護相關主體責任。
(四)加強新技術和安全可靠產品應用。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促進云計算、大數據在電子政務應用服務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制度;按照國家、省制定的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網等在電子政務應用中的技術規范,積極推進新技術在行政辦公、輔助決策、社會治理、公共服務等方面的應用;加強安全可靠技術產品的推廣應用,智慧電子政務網絡及關鍵業務系統優先采用國產軟硬件產品,推動試點推廣。
(五)開展智慧電子政務績效評估。切實發揮績效評估的導向作用,引導智慧電子政務健康發展。推動建立考核評價體系,由市智慧電子政務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項目預審歸口申報受理部門、市財政局等部門分別對不同的智慧電子政務建設項目開展項目績效評估試點工作。績效評估與現有智慧電子政務項目管理手段相銜接,作為系統運維和后期建設投資的重要參考,避免重復建設和盲目投資。各級各部門從成本效益、應用效果、協同共享、安全保密、創新服務等方面提出評估指南,開展智慧電子政務績效自我評估;探索開展第三方評估。
(六)加強隊伍建設。由市編委辦牽頭,市政府辦公廳配合,在理順工作職責的基礎上,逐步對政府系統信息化工作隊伍進行整合和優化,進一步充實市智慧電子政務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政府電子政務辦)工作隊伍。加強對全市智慧電子政務建設工作隊伍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升工作水平,促進全市智慧電子政務建設工作科學有序推進。強化政府工作人員智慧電子政務意識,提高其智慧電子政務技術運用能力;培養和建設一支業務熟、技術精、素質高的專業化智慧電子政務管理和服務隊伍;加強培訓交流,建立政府系統智慧電子政務培訓機制,將電子政務能力納入公務員培訓體系。
本意見自2015年5月28日起施行,由市智慧電子政務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牽頭組織實施。各區、縣(市)要按照本意見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加快推動智慧電子政務建設工作。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