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原產于日本和臺灣地區的進口PBT樹脂反傾銷措施到期終止的公告
商務部公告[2011]第41號
頒布時間:2010-08-22 發文單位:null
2006年7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發布2006年第42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日本和臺灣地區的進口PBT樹脂征收反傾銷稅。該反傾銷措施自2006年7月22日開始實施,并將于2011年7月22日到期。 2011年1月22日,商務部發布2010年第101號公告,宣布上述反傾銷措施將于2011年7月22日終止,自該公告發布之日起,國內產業或代表國內產業的自然人、法人或有關組織可在該反傾銷措施終止日60天前,以書面形式向商務部提出期終復審申請。 鑒于在規定時效內沒有國內產業或代表國內產業的自然人、法人或有關組織提出復審申請,商務部也決定不主動發起期終復審調查,自2011年7月22日起,對原產于日本和臺灣地區的進口PBT樹脂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終止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