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關于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的通知
晉財稅[2019]1號
頒布時間:2019-01-23 發文單位:null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各市、縣(市、區)稅務局、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稅務局:
為了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實施更大規模的減稅降費,助力全省實體經濟發展,經省委、省政府同意,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國家規定的稅額幅度內,將我省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普遍下調,統一按現行稅額標準的75%調整。各市、縣(市)城鎮土地使用稅具體適用稅額的調整將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另行下文通知。
山西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