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微表格:個稅
為了方便備戰2013初級會計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校論壇學員精心為大家分享了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科目里的重要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征稅項目 | 計稅依據和費用扣除 | 稅率 | 計稅方法 | 計稅公式 |
工資薪金所得 | 應納稅所得額=月工薪收入-3500(4800)元 | 七級超額累進稅率 | 按月計稅 |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
全年一次性獎金按一個月工資單獨計算(找稅率、定稅額) | ||||
個體戶生產經營所得 | 應納稅所得額=全年收入總額-成本、費用以及損失 | 五級超額累進稅率 | 按年計征 | |
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 | 應納稅所得額=納稅年度收入總額-必要費用 | |||
勞務報酬所得 | 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 | 20%比例稅率(個人出租住房10%) | 按次納稅特殊規定:勞務報酬所得實行超額累進加征;稿酬所得減征30%; |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800元 | 勞務報酬所得超額累進加征:(略) | |||
稿酬所得 |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 | 稿酬所得減征: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1-30%) | ||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1-20%) | |||
財產租賃所得 | 【注意】修繕費的扣除問題 | |||
財產轉讓所得 |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全額-原值及合理費用 | |||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 按收入總額計稅,不扣費用 | |||
偶然所得 | ||||
其他所得 | ||||
捐贈扣除 | 限額扣除:捐贈額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的30%的部分,可以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 |||
全額扣除:紅十字、農村義務教育、青少年 | ||||
特別提示 | 注意與稅收優惠政策的結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