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交易
1.期限: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期限最短為1年。
2.價格:認股權證的行權價格應不低于公告募集說明書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和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
3.權證存續:認股權證的存續期間不超過公司債券的期限,自發行結束之日起不少于6個月。募集說明書公告的權證存續期限不得調整。
4.行權期間:認股權證自發行結束至少已滿6個月起方可行權,行權期間為存續期限屆滿前的一段期間,或者是存續期限內的特定交易日。
【非分離交易VS分離交易】
非分離交易 | 分離交易 | |
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6% | √ | ①√ ②×,平均經營現金流量凈額≥1年利息 |
債券累計余額≥凈資產額×40% | √ | √ |
平均可分配利潤≥1年利息 | √ | √ |
凈資產≥15億 | √ | × |
擔保 | 應當提供擔保,除了凈資產≥15億 | × |
期限 | 1-6年 | ≥1年 |
轉股(行權)期間6個月后 | √ | √ |
轉股(行權)價格≥max(前20日,前1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