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看去年計算規則這個0.6只作用于-3%,不是作用全部數量。要是按您說的算法去年就是41.6不是51.6了 “請問如何計算 今年數量:在去年數量的基礎上要增長-3%且考核分為0.6。 (上次計算規則是:去年數量50,增長4%,考核分0.8,得數是51.6。) 這次增長率是負數了,不會算了 提問時間:12/02 17:07” 樸老師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假設去年數量為 a。 先算增長(或減少)后的數量:a×(1 + (-3%)) = 0.97a。 再算最終得數:0.97a×0.6 = 0.582a 。(把實際的去年數量值代入 a 就能得出具體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