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下就是我們公司員工社保公司和個人承擔部分均由他承擔。比如他實際到手工資5000。公司和個人承擔部分社保合計1078.1+432.46=1510.56元,個稅申報請問是填寫5432.46還是6510.56。如果我填寫5432.46的話實發工資和外賬相符,填寫6510.56的話和外賬就正好相差公司部分的社保金額,就對不上數。



在這種情況下,個稅申報應填寫員工的實際收入,即5000元。
雖然公司和個人承擔的社保部分都由員工承擔,但這部分金額并不計入員工的應納稅所得額。
根據個人所得稅的相關規定,計算應納稅額時需要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等。這里的專項扣除通常指的是個人承擔的符合規定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
而公司承擔的社保部分不應算作員工的收入,也不應在個稅申報中體現。
如果填寫6510.56元,就會導致多計算員工的應納稅所得額,不符合個人所得稅的計算規定。
2024 07/17 10:22

84784955 

2024 07/17 10:28
不是還有一種辦法是個人部分那個可以直接并入應發工資那里?

樸老師 

2024 07/17 10:30
同學你好
對的
是這樣

84784955 

2024 07/17 10:57
那也就是說申報工資是實發工資加個人社保承擔部分申報。但那個公司承擔部分就咋提現哦,畢竟也是員工自己承擔的

樸老師 

2024 07/17 10:58
這個單獨計提的
1.計提工資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 計提社保(企業部分)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3 次月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或現金
4 上交杜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