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企業收到政府部門的土地征收款和房屋設施的補償款,應怎么做會計處理和稅務處理。



會計處理:
1.收到補償款時的會計分錄:借:銀行存款貸:專項應付款
2.發生搬遷支出時的會計分錄:借:相關費用科目(如管理費用、營業外支出等)貸:銀行存款
3.對于搬遷后擬新建資產的補償:借: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貸:銀行存款
4.結余補償款的會計處理:借:專項應付款貸:資本公積如果補償款扣除轉入遞延收益的金額后有結余,應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5.遞延收益的會計處理:
6.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確認為遞延收益的,應當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合理、系統的方法分期計入損益。
稅務處理:
1.企業所得稅:企業因征收拆遷所獲得的補償款不屬于免稅、不征稅范圍,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補償款在依法扣除相應費用后,結余補償款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按企業所得稅稅率25%計算繳納。
2.土地增值稅:如果企業將來將該土地及建筑物對外出售時,計算土地增值稅的扣除項目可能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等。
3.遞延納稅:搬遷期間發生的搬遷收入和搬遷支出,可以暫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而是在最長五年的搬遷年度結束后,對拆遷補償款結余進行匯總清算納稅。
4.契稅:對于居民個人房屋被征收而選擇貨幣補償用以重新購置房屋的情況,如果購房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的,對新購房屋免征契稅。
5.政策性搬遷:對于政策性搬遷,企業在重建或恢復生產過程中購置的各類資產,不得作為搬遷支出,從搬遷收入中扣除。
2024 04/23 09: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