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天然氣公司供給給居民用戶的天然氣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參考財稅【2016】162號明確“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屬于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征收印花稅。”
稅總辦函【2013】580號明確“華潤燃氣集團與用戶簽訂的供用氣合同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中列舉的憑證,也不屬于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無需繳納印花稅。”
所以,燃氣公司向居民供氣的合同,不屬于印花稅征稅憑證。
2024 04/15 15:30

84785030 

2024 04/15 15:33
那天然氣公司與天然氣公司之間的燃氣采購呢

玲老師 

2024 04/15 15:34
沒有列舉這個減免的就正常交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