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稅法規定: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請問在建工程暫估轉資,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設備、器具,能在暫估轉資年度一次性扣除嗎?



你好,可以的,不能是房屋建筑這類的
2024 03/26 13:54

老師,您好。稅法規定: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請問在建工程暫估轉資,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設備、器具,能在暫估轉資年度一次性扣除嗎?
趕快點擊登錄
獲取專屬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