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這題搞不懂,麻煩說下做題思路



你好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工資2500,最多只能扣除=2500*20%=500
2023 02/02 14:35

84784970 

2023 02/02 14:44
假設工資是1700元呢

鄒老師 

2023 02/02 14:45
你好,這個假設不成立,因為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