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逆流交易中,如果當年一直未實現,那在投資企業要編制合報時,需抵消未實現的,假如第二年實現了60%,還有40%沒有實現,年底時需要調增實現的60%,而剩余的40%為什么還要抵消一次,這樣不是重復了嗎,因為之前第一年已經一次性抵消了,為什么還在再次抵消未實現剩余的40%?



是這個樣子的,如果說第一年100%沒有實現,那么就是把100%全部抵消了。那如果說第二年已經實現了60%。那么這個時候就是把第一聯抵消的100%里面的6%十來進行恢復,而不是還重復抵消40%。
2021 12/11 20: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