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們以前年度虧損14萬,今年一季度報所得稅時利潤總額虧損121865.34第二季度年累積利潤總額盈利9萬,第三季度年累計利潤總額盈利8萬,是不是該上稅了?



你好,這個是不需要交稅的。
2021 10/18 15:21

84784958 

2021 10/18 15:22
麻煩老師說一下這個是怎么算的

84784958 

2021 10/18 15:23
在第二季報的時候說是彌補虧損9萬了

東老師 

2021 10/18 15:24
之前不還是有可以彌補的虧損嗎?

84784958 

2021 10/18 15:26
這個表的邏輯關系是怎么樣的

東老師 

2021 10/18 15:26
以前年度的虧損加上本年度的虧損,減去本年度的盈利。

84784958 

2021 10/18 15:27
是14萬和8萬的差是要彌補的嗎

東老師 

2021 10/18 15:27
對,這是可以彌補的虧損。

84784958 

2021 10/18 15:33
這個利潤總額如果超過了14是不是就該交稅了

東老師 

2021 10/18 15:34
對,超過14萬,那肯定是需要交稅了。

84784958 

2021 10/18 16:10
還需要繳納其他稅嗎老師 我是廣州

東老師 

2021 10/18 16:11
這個就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