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樸老師,非保本浮動收益的可隨時贖回的銀行理財產品,持有收益和轉讓收益,是否都不需要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是否有免稅政策?



增值稅:持有收益不繳;轉讓收益未持有至到期需按 “金融商品轉讓” 繳,持有至到期贖回不繳。
企業所得稅:無免稅政策,收益計入應稅收入繳稅。
04/28 10:50

bafeiyuan 

04/28 11:07
增值稅:
持有期間的收益不繳增值稅;
轉讓收益分有沒有持有到期,若沒有持有至到期就賣的,轉讓收益按“金融商品轉讓” 繳增值稅,若持有至到期被贖回的不繳增值稅。
企業所得稅:
持有期間的價值波動,若價值上升了,計入投資收益的部分,由于還沒有出售,這部分收益是不是可以在當年先做納稅調減。等下一年賣了的時候,再來最終算是賺了還是虧了,若賺了,按賣出收到的錢減去買買的時候的成本的差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樸老師 

04/28 11:08
同學你好
這個可以的

bafeiyuan 

04/28 11:14
嗯,他這個算是交易性金額資產了吧?持有期間有收益先納稅調整,我記得好像是有這么一說的。

樸老師 

04/28 11:15
同學你好
是這樣的

bafeiyuan 

04/28 11:21
假設當時購買成本是100,
情況1,24年末對賬單顯示價值110了,賬上計入投資收益10,那我24年年報時把10調減下來,在25年的時候被贖回了,收到錢120,計入25年的投資收益賬面是10,到25年年報的時候,24年調減的10要調增回來,加上25年的投資收益10,合計計入應納稅所得額20就對了(10+10=120-100)。思路對嗎?

bafeiyuan 

04/28 11:22
情況2,24年末對賬單顯示價值110了,賬上計入投資收益10,那我24年年報時把10調減下來,在25年的時候被贖回了,收到錢90,計入25年的投資收益賬面是-20,到25年年報的時候,24年調減的10要調增回來,加上25年的投資收益-20,合計計入應納稅所得額-10就對了(-20+10=90-100)。思路對嗎?

樸老師 

04/28 11:25
同學你好
這個思路是對的

bafeiyuan 

04/28 11:39
關于若沒有持有至到期就賣的,轉讓收益按“金融商品轉讓” 繳增值稅這塊,老師你的意思是要交增值稅的是不?我之前有提問過,另一個老師說的是主要看保不保本,不保本的就不用交增值稅,保本的就要交增值稅。她說的就是看保不保本,沒看有沒有持有至到期

樸老師 

04/28 11:41
會計處理與年報調整思路:情況 1 和情況 2 思路均正確。24 年錯誤計投資收益應調減,25 年贖回按實際收益處理,結合調整 24 年調減數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金融商品轉讓增值稅:另一位老師說法對。判斷關鍵是保本與否,保本的持有收益按 “貸款服務”、轉讓按 “金融商品轉讓” 繳增值稅;非保本的不征,持有至到期非關鍵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