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注會審計的題目:這個利用非統計抽樣,只要樣本有1個偏差,就可以認為控制沒有有效運行嗎?不考慮偏差率與可容忍偏差率對比是否接受總體的嗎?沒太想通



在非統計抽樣中,并非一出現偏差就認定控制未有效運行 ,只是出現偏差后要做進一步評估:
樣本偏差影響:樣本中出現 1 個偏差,會使注冊會計師對控制運行有效性的信心下降 。但不能僅據此就判定控制無效。比如企業采購審批控制,抽樣檢查中發現 1 筆采購審批流程缺少某個環節簽字,這表明可能存在控制缺陷。
考慮偏差性質和原因:要分析偏差是偶然還是系統性問題導致。若是偶然筆誤等孤立事件,可能影響相對小;若是員工對制度理解錯誤或管理層凌駕等原因,即便只有 1 個偏差,也很可能意味著控制存在嚴重問題,總體很可能不可接受。
結合其他審計證據:注冊會計師還會結合其他方面審計證據綜合判斷。若在其他相關審計程序中也發現類似內控問題線索,會加大對控制有效性的質疑;若其他方面證據顯示內控良好,可能會更謹慎評估這一偏差影響,不會輕易認定控制無效。
只是題目中這種情形下,出現偏差后基于謹慎性原則,傾向于不信賴內部控制 ,但不是絕對認定控制沒有效運行。
04/17 17:06

m11717666 

04/17 17:36
這里不是說的發現樣本有偏差時,有2中處理方法,一可以認為控制沒有有效運行

m11717666 

04/17 17:38
一和二是或的關系

樸老師 

04/17 17:45
在非統計抽樣中,發現樣本有偏差時,不是絕對認為控制沒有有效運行 :
考慮偏差性質和原因:要分析偏差是偶然因素導致,還是系統性問題造成。比如,若是員工偶然疏忽導致一筆采購審批少簽字(單個偏差 ),可能需進一步評估;但若是因為審批制度本身不合理,導致多筆審批存在類似問題(即便樣本中只先發現 1 筆 ),那控制很可能未有效運行。
兩種處理方法的意義:說發現偏差有兩種處理方法,一是直接認為控制沒有效運行,這是在偏差性質嚴重、明顯反映內控存在根本缺陷等情況下的判斷;二是再測試 25 個樣本,是希望獲取更多證據。若擴大樣本后偏差數量未增加或在可接受范圍,可能仍可一定程度信賴控制;若偏差持續出現,就更傾向于認定控制無效 。
與統計抽樣差異:統計抽樣通過精確計算偏差率與可容忍偏差率對比判斷總體。非統計抽樣缺乏這種精確量化對比,但也并非發現一個偏差就直接判定控制無效,而是要綜合多方面因素,職業判斷成分更大

m11717666 

04/17 17:49
這個里面的解釋我疑問的地方是,總體是否可接受與認為控制沒有有效運行有沒有關系?比如控制測試中非統計抽樣,得出總體不能接受結論,是控制沒有有效運行的意思嗎?

樸老師 

04/17 18:06
在控制測試的非統計抽樣中,總體是否可接受與控制是否有效運行有關系:
總體不能接受意味著控制很可能未有效運行:當得出總體不能接受的結論,往往是樣本中發現了較多偏差等情況。比如預設可接受的偏差水平較低,而樣本偏差數超出預期,這表明總體偏差情況可能較為嚴重,也就說明控制在實際運行中沒有有效發揮作用,很可能未有效運行 。
但不能簡單絕對等同:因為抽樣本身存在抽樣風險,即使得出總體不能接受結論,也不是 100% 確定控制沒有效運行。有可能只是抽樣剛好抽到了偏差集中的部分樣本,實際總體偏差情況沒樣本顯示得那么糟糕,但基于抽樣結果,從謹慎角度,注冊會計師通常會傾向于認為控制未有效運行,后續會考慮采取如擴大實質性程序范圍等應對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