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你好,24年暫估的房租發票,實際收到24年物業費發票,房租發票開不回來了,這種情況怎么做會計分錄



沖回暫估房租分錄
借:應付賬款 - 暫估房租(紅字)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紅字)[若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貸記 “利潤分配 - 未分配利潤” ,金額為暫估房租金額]
處理物業費發票分錄
借:管理費用 - 物業費等(根據費用歸屬部門確定科目 )
應交稅費 - 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若為一般納稅人且取得專票 ,按票面稅額]
貸:銀行存款 / 應付賬款 等(實際支付或應付金額 )
稅務處理
房租發票無法取得,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暫估房租支出不能稅前扣除,需做納稅調增。
04/16 12:23

li 

04/16 12:34
那這樣物業費不就是做到25年了嗎

樸老師 

04/16 12:39
嗯
這個做分錄了就可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