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遇上一個問題,馬上匯算清繳結束有點著急:甲公司因經營困難暫時停產,所欠乙公司1000萬用所持A公司(跟甲乙無關聯關系)的股權償還,在法院裁定下,裁定書已出,用A公司1%股權抵償乙公司1000萬元欠款。甲方初始投資200萬,為十年前的投資入賬金額,至今無變化。請問老師1、甲方可否指定這次償還的1%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2、甲公司是否要對該投資這十年間根據A公司的凈資產變動進行成本調整,如需要,如何做賬3、目前,財務按金融工具做賬,1%轉入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債務1000萬和成本200萬的差額計入了其他綜合收益,再轉入未分配利潤和盈余公積,這樣做是否對?4、匯算清繳匯總,對這800萬差額是否要按投資收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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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這個問題咱們CMA的老師不太專業,建議您去會計答疑版咨詢一下。
祝您學習愉快!
05/27 17: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