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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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增值稅銷項稅額=1000*13%=130萬元,應納增值稅稅額=130-20=110萬元。
應納消費稅=1000*20%+50*1000/10000=205萬元。
應納城建稅=(110+205)*7%=22.05萬元
應納教育費附加=(110+205)*3%=9.45萬元
應納地方教育附加=(110+205)*2%=6.3萬元
企業所得稅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限額=1000*15%=150萬元,實際發生200萬元,稅前準予扣除150萬元,剩下的50萬元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1000-200-150-205-22.05-9.45-6.3=407.2萬元
應納企業所得稅=407.2*25%=101.8萬元。
稅負總和=130+205+22.05+9.45+6.3+101.8=474.6萬元
祝您學習愉快!
04/22 18:39
